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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邑
志成有
不察
而斋怒者乃
得谤
又以有所誉来也感而
赋之
四首
(题,
康熙
本作《
修邑
志成感赋
四律
》。)
其二
明末清初 ·
郭之奇
七言律诗 押覃韵
所期
今昔
力为担,每至
淳漓
必
再三
。
因事而言先史意,誉谁必试众谋参。
文如有阙真
余罪
,献或无徵亦邑惭。
渺渺
中心
谁与察
(“因事而言先史意”句
至此
句,
康熙
本作“
闻见
异辞难
一例
,
毁誉
何事
莫多谈。已愁
托始
真
余愧
,敢谓
从同
实众惭。我意
孤悬
知罪表”。 )
,此身已拟怨劳甘
(已,
康熙
本作“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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