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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前歙黟楚□□五首
(思义)
其四
宋末元初 ·
方回
天王理万国,势必委诸吏。
制字从一史
(清抄本作始)
,执法不可二。
奈何雍也面,胸臆伏私意。
两讼一求捷,两役一求避。
含糊卒未决,徐徐较馈遗。
酒果若羔雁,书画及弊器。
到官一物无,去官百需备。
此县与彼县,大率不相异。
独有楚县尹,不肯作此事。
无钱买归舟,仆马亦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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