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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蔓草
同源典故
相关人物
祭仲
郑庄公
《春秋左传·隐公元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例句
此事成蔓草,我来逢古丘。
岑参
骊姬墓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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