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中越歌三首 其二 河女之章(统云孝女曹娥年甫十四其父堕江不得仰天哀号中流悲叹便投水父子丧尸后乃俱出国人哀其孝义为作河女之章 明 · 邵宝
何为不回,人何之不起
父生兮女生,父死兮女死。
岁复岁兮江滨,人之心兮潮水
潮水有声伯姬兮有灵。
两涯兮观者,孰父子无情
秋冥冥兮江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