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十篇风诗五篇 其四 其四 至正747年 唐 · 元结
四言诗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有正王,能正慎恭和安上下,故为至正》之诗一章四韵八句
为君之道,何以为明。
功不滥赏,罪不滥刑
谠言则听,谄言不听
王至是然,可为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