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字诗 元 · 无名氏
 押纸韵
自谓非其子,如今天子
传语蛮子,请死。
归田诗话虞伯生际遇文宗,置奎章阁为学士顺帝明宗子文宗忌之,远窜海南诏书有曰:「明宗在北之日,自以为非其子。」伯生笔也。文宗晏驾宁宗立,八月崩,国人顺帝立之。帝入太庙斥去文宗神主,而令四方毁弃旧诏。伯生时在江西,命以皮绳拴腰,马尾缝眼,夹两马间,逮捕大都。嫉之者十七字诗云云。至则以文宗亲改诏稿呈,顺帝览之曰:「此朕家事外人岂知?」遂得释。两目由是丧明不复楷书。 函史:侍臣有以诏本侍读学士虞集所草者,请罪之。王嘻笑曰:「此我家事,岂繇彼书生?彼代书佣耳!」赐酒遣归石洲诗话田汝成西湖志馀所载「顺帝即位时马尾缝眼,由是丧明」之事。为此说者,第因文靖晚年目疾,而傅会之耳。予前年得宋宣和画猫卷,有文靖云云至正五月仙井虞集笔势尤苍逸。信乎前说之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