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梁王 元末明初 · 段宝
七言律诗 押虞韵
烽火狼烟信不符,骊山举戏是支梧。
平章枉死红罗帐,员外虚题粉壁图。
凤别岐山祥兆隐,麟游郊薮瑞光无。
自从界限鸿沟后,成败兴衰不属吾。
滇载记:大理十代总管段宝,功之子。明玉珍复侵善阐,梁王遣叔铁木的罕借兵大理,时宝已长,答书云:「杀虎子而还喂其虎母,分狙栗而自诈其狙公。假途灭虢,献璧吞虞。金印玉书,乃为钓鱼之香饵;绣闺淑女,自设掩雉之网罗。况平章已亡,兄弟罄绝,今止遗一獒一奴。奴再赘华黎氏,獒又可配阿𧞔妃,如此事诺,必借大兵;如其不可,待金马山换作点苍山,昆明池改作西洱河时来矣。」书后附以诗云云。梁王见而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