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陈郎中哀挽卷并跋尾一首(国朝人才荐授礼部郎中,以事贬云南,城陷死事,失体骨所在,具衣冠葬之,故前作有招魂之说) 明 · 湛若水
七言律诗 押词韵第六部
菊坡乡里许谁伦,圣祖龙飞第一人。
天造英雄多伏死,先生明哲不谋身。
谴严日远心空赤,战苦云深箭不神。
若与睢阳留宇宙,寓坟何必更招魂。
按:公以韦布至春官,必有以过人者。未几即以谴去,何哉?然当草昧危疑之秋,能保腰领而去,不智者能之乎?余不及。公之处死,城陷而斗毙与被执而不屈者,皆不可谓不勇也。智以周身,非轻死者也;勇以就义,非爱身者也;则公之始终可互见矣。此卷所作皆当世所谓名公钜人,予小子何敢容喙。独其中《招魂》一节,余固已尝疑于《离骚》。夫与草木同腐者,精气游散,故必有招魂之说。若夫忠义之士,其气浩然塞乎天地之间,生而非来,死而非往,直与星辰河岳上下同流而无不在者,固不待乎招也,故余诗特发前人所未发云。公之曾孙曰耿者,于余为从姑丈,以此卷求题其末,不可辞,遂书以归陈氏。世多伟人,公蕴德而位不称,将委祉于后昆,其在兹乎?时弘治十五年岁次壬戌秋八月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