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挽辞
①
其一
(964年10月)
南唐 ·
李煜
五言律诗
① 宣城公仲宣,后主子,小字瑞保,年四岁卒。母昭惠先病,哀苦增剧,遂至于殂。故后主挽辞,并其母子悼之。
珠碎眼前珍,花凋世外春。
未销心里恨,又失掌中身。
玉笥犹残药,
香奁
已染尘。
前哀将后感,无泪可沾巾。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