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按:《通鉴续编》:绍兴二十五年十月,秦桧死,黜桧姻党。十一月,释赵汾及李孟坚、王之奇等自便。十二月,复张浚、胡寅、张九成等二十九人官;徙李光、胡铨于近州。二十六年正月,追复赵鼎、郑刚中等官。此诗所谓十年言路皆支党,雷州司户却生回,卫公精爽故依然,皆记其事。谨附识。
恶复凶终事久知,岂知圣断不踰时。
小儒未叹周南滞,但喜逢人敢说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