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尹侯 明 · 姜沆
五言律诗
① 煌。时郡有壬人得罪者。嗾台诬罢。
斯文有正脉,直道见朱丝。
鸣凤何曾击,啼乌任尔为。
嘉树清霜候,离亭落日时。
坡山与牛水,只是梦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