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阳正见留三清以还梅竹。详序文。) 明 · 崔岦
七言律诗 押尤韵 出处:简易文集卷之六乱后录
三年此会干戈后,一卷仍将琬琰留。
造物全君几折臂,馀生及我未昏眸。
清香岂取供花事苦节应怜与雪谋。
久识传神妙绝诗篇字法又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