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从县作 其一 (壬寅) 明末清初 · 李安讷
七言绝句
曾王父容斋公。为金安老所斥。嘉靖壬辰春。谪是邑。甲午十月二十五日。卒于谪所。至丁酉冬。安老伏辜。命复公旧职左议政。公十八。登第。五十。拜相。享年五十七岁。
先祖谪中捐馆地,至今故老不胜哀。
谁知六十九年后,却有遗孙乘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