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老会。乃余昔日为椿府设。而因成古事。至今不废。前年重九。子仲梁。以永川郡宰。记念旧规。来设此会。大办供具。极尽欢悦。今年此日。不敢虚过。余又草设。因故退行于十三。永川及宦京儿辈。在家子弟。毕会具参。越一日望。儿辈仍设献席饷余。花山两宰及本邑主守。邀请俱临。设幕于汾江西岸。秋波澄绿。赤叶漫山。主劝宾酬。终日娱乐。日暮。舍陆登船。月出东山。江清如镜。缓棹中流。丝管嘲啾。船窄未上子弟五六人。率工妓十馀。登上聋岩。歌舞蹁跹。舟中之客。亦移上簟石。相望秩舞。或各自歌。上下乐声。喧闹云天。夜深而罢。余念古人有尘世难逢开口笑之句。方此佳辰。乡老与邻近守宰。助具四美。连设盛集。岂非喜幸。因次花牧永川唱酬之韵。以志不忘云 明 · 李贤辅
七言律诗
白头归老返桑乡,依旧聋岩岩上堂。
轩冕浮荣元不管,期颐遐算视为常。
筵开林下飞枫叶,舟泊江头饮月光。
正是九秋三五夜,休嫌佳节过重阳⑴。
⑴ 吾门高曾以下。寿皆八旬。故三句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