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句因包含“过庭”,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过庭
第 39 句因包含“子路”,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子路
第 57 句因包含“治水,禹”,据此推断可能引用了典故:治水
孝者善继人之志赋人子行孝,能继先志。) 北宋 · 文彦博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一、《历代赋汇》卷六八
稽礼经之垂训,见孝子奉亲
继袭先志,盖博谕于后人
必学为箕,既显奉亲之要;
无改于父,克彰务本之因。
得不载考斯文,深穷秘旨
非徒树彼教本,盖以勖于人子
欲令不悖于亲,固在必从于始。
克缵丕绪,始则扬武王之休;
追祀先公,次则显周旦之美。
徒观其孝道斯盛,国家遂行
悉务无违之教,或敦不匮之诚。
其父析薪,孰云负之靡克;
若考作室,但见构之方成。
斯盖君令臣从上行下效
百姓从化,则一国兴孝
用劳用力率从安义之文;
学礼学诗,敢悖过庭之教。
罔坠先德,弥增懿称。
颠沛克肖,萛前后相承
子路之贫屡伤,斯为直养;
孟庄之臣不改,是为难能。
所谓君子能劳,后代有继
地义以宁失,守天经而罔替
克绍前烈,我则益务于矜庄
废旧瞕,我则弥怀于逊悌
是曰有后无闻辱先。
非惟世济其美抑亦不乏贤。
史谈著书,迁继而立言垂世
夏鲧治水,禹绍而随山浚川
懿哉!
念《凯风》之言,遵《白华》之义。
将无忝尔祖,是用不违其志。
夫然,则上自君而下达民,固宜守兹而勿坠。
按:《文潞公文集》卷一。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九九、学行典卷二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