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杂咏十三首 其八 清 · 吴之振
 押先韵 出处:黄叶村庄诗集卷五
盗过五女家,弃而不入焉。
余生又逾二,应为盗所怜。
卖犬有家风至今节传
妇子宁解此,细碎金钱
首面装束粉黛鲜妍
娇痴难理夺,教化惭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