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览牙签万卷馀,精神常共古人居⑴。
潜研内业搜齐管⑵,独抱遗经继鲁舆⑶。
算草九章量粟米⑷,笔花五色注虫鱼⑷。
礼堂未定琳琅稿,叔夜年来懒著书⑸。
注:
⑴ 在广东任教,前后六七年,校中藏书颇多,均按册浏览一过;
⑵ 余读管氏书,笃好《内业》一篇,以为儒道二家身心性命之学皆基于是,爰仿阮文达《曾子注释》例,为《内业注释》十五章;
⑶ 五六岁时,先父口授《孝经》,即能背诵。弱冠时,著有《孝经郑注集解》附叙录考证共二十卷。后见同邑皮鹿门《孝经郑注疏》较余书为简要,遂未写定;⑷戊戌岁,独习算学三阅月,至代数止,著有《代数释例》九篇、《四元玉鉴演代》廿四卷等;
⑷ 业师张子云授《尔雅》时,并郭璞注连读之。余之留意故训,实始于此。著有《尔雅正字》《尔雅本义疏证》《尔雅郝疏补正》《古训纂》《服虞通俗文义证》等书;
⑸ 三十以前尝自题书室曰湘中琳琅山馆,所拟著书及已具草者三十馀种。出游以后,兹事遂废,近颇悔其少作,旧稿丛残,无心重事编摩矣。庾子山诗云:“阮籍常思酒,嵇康懒著书。”余爱之,曾倩友人书作堂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