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观莲所咏事
(嘉庆丁巳)
清 ·
弘历
七言律诗
昨岁于斯咏水芳,后为按语识之章
⑴
。
乘閒偶至观莲所,却漏由来敖汉乡
⑵
。
事必有根何可忽,跋因留实记乖详。
幸馀砚匣镌其背,絜矩政源敢不蘉。
按:
予既作是诗因思敖汉莲花识语漏述其事尚小若用人行政诸大端一时偶有遗忘所关非细即此可见为君之难不可不几康宥密孜孜自勉也
⑴ 昨夏因历年所作咏荷诗书悬檐壁已满命董诰汇书一册陈之砚左并识归政后原不必依例题向但今子皇帝侍予莅斯避着待狝又不可不摛词以志千载一时之盛复成七律即镌砚匣之背
⑵ 千叶莲种出蒙古敖汉部花皆重楼胜于内地所产皇祖命移植山庄予亦屡经题咏而上年识语中漏此未曾道及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