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鱼去乙


《礼记注疏》卷二十八〈内则〉~529~
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汉·郑玄注:「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容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
《尔雅注疏》卷九〈释鱼〉~68~
「鱼枕谓之丁,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晋·郭璞注:「此皆似篆书字,因以名焉。」

例句

似鱼甘去乙,比蟹未成筐。 韦庄 和郑拾遗秋日感事一百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