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一
杨孚,字孝元。南海人。汉章帝时举贤良,对策上第,官议郎。和帝即位,欲用兵匈奴,孚上奏,以“毋轻用武”谏之。永元十二年(一〇〇)旱灾,诏在廷议政,复以宜行孝悌,“吏治必务廉平”劝之,帝从其议。其时南海官吏竞事珍献以邀宠,孚乃枚举物性灵悟,指为异品,以讽切之,著为《南裔异物志》(又名《杨议郎著书》、《异物志》、《交州异物志》、《交趾异物志》)。自后罗浮玳瑁之属日绝,时谓能通神明。后为临海太守,复著《临海水土记》。二书皆已佚,清道光间南海曾钊从《太平御览》等书辑得若干条,南海伍崇曜收入《岭南遗书》付梓。明黄佐修嘉靖四十年刊《广东通志》卷五四、明欧大任《百粤先贤志》卷二有传。人物简介
杨孚(生卒年待考),字孝元,东汉时南海郡番禺县漱珠岗下渡头村(今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下渡村)人。汉议郎学者。 他早年致力攻读经史,钻研颇深。 公元77年,以参加朝廷主办的“贤良对策”入选而获授为议郎,成为参与议政的皇帝近臣。 杨以直言敢谏而著称,屡屡向皇帝提出自己对政事的意见。杨的品学颇为时人所推崇。杨孚开创岭南文化的影响为历代后人所仰崇。
四言诗
① 此首,《艺文类聚》卷九五《兽部下·犀》、《太平御览》卷八九○《兽部二·犀》皆引万震《南州异物志》。
世称鸡骇之犀。闻之父常侍曰,犀之美者有光,鸡见影而惊,故曰骇鸡。有以此钩见遗者,乃为之铭。(《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八百九十)
于惟玄犀⑴,处自林麓。
食惟棘刺⑵,体兼五肉。
或有神异,表灵以角⑶。
含精吐烈,望若华烛⑷。
置之荒野,禽兽莫触。
⑴ 于惟,《太平御览》卷八九○作“兽曰”。
⑵ 棘刺,《艺文类聚》卷九五、《太平御览》卷八九○皆同,清曾钊辑杨孚《异物志》伍崇曜跋作“荆棘”。
⑶ 灵,《艺文类聚》卷九五同,《太平御览》卷八九○作“露”,清曾钊辑杨孚《异物志》伍崇曜跋作“异”。
⑷ 若,《艺文类聚》卷九五同,《太平御览》卷八九○作“如”。
象之为兽,形体特诡。
身倍数牛,目不逾狶。
鼻为口役,望头若尾。
驯良承教,听言则跪。
素牙玉洁,载籍所美。
服重致远,行如丘徙⑴。
清曾钊辑杨孚《异物志》伍崇曜跋:“《异物志》一卷,汉南海杨孚孝元撰,其后沿袭《异物志》名者,则谯周、薛莹、孙畅、曹叔数家,其他著录史志者,却专纪《南裔异物》。《隋志》则万震《南州异物志》一卷,《唐志》则房千里《南方异物志》、孟琯《岭南异物志》一卷,《宋志》则无名氏《岭南异物志》一卷是也。谓群书引用,必著撰人,惟引先生书,直称《异物志》而已。盖《异物志》创自先生,惟先生得以专其名,亦见推重之意。”按:杨孚以后,沿袭《异物志》名者,内容亦多有援引之,今依前二首例,附此首于后以备考。
⑴ 《太平御览》卷八九○《兽部二·象》引万震《南州异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