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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字 五絶 1506七絶 12738五律 3624七律 4003五排 43七排 1 4471四言 450六言 659古體 91082樂府 561 34 829 215辭賦 45琴操 8 189其他 1026 1188
十二恩
阴平  [胜也] 椿 [参差,人参] [馚馧] [更多…]

阳平  [剑鼻] 澿 [更多…]
组词:词首词末
用韵:句末
对仗:对语
用典:典故词末
漢語字典
拼音:xīn  韵部:
〈名〉
  • 同本义
    • 薪,荛也。——《说文》
    • 收秩薪柴。——《礼记·月令》。注:“大者可析谓之薪。”
    • 薪蒸材木。——《周礼·委人》。注:“粗者曰薪,细者曰蒸。”
    • 以薪以蒸。——《诗·小雅·无羊》
    • 农夫得居装而卖其薪荛。——《管子·轻重甲》
    • 某有负薪之忧。——《礼记·曲礼》
    • 毁伤其薪木。——《孟子》
    •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聊斋志异·狼三则》
  • 又如:薪火(柴火);薪桂(薪贵于桂。形容柴火昂贵);薪柴(柴火);薪樵(柴火)
  • 可以劈开来用的粗大木柴
    • 明足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孟子·梁惠王上》
    •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白居易《卖炭翁》
    • 负薪刍助之。——《资治通鉴·唐纪》
    • 抱薪救火。——·苏洵《六国论》
  • 又如:薪采(采樵,砍柴);薪桂(薪贵于桂。比喻物价昂贵);薪蒸(木材);薪火相传(木柴虽有烧尽的时候,但火却可以传衍不息。比喻为师徒以道术递相传授不绝,或种族血统及文化精神之绵衍无尽)
  • 薪水、薪金的省称 。又如:加薪;薪工(薪金,工资);薪津(薪金);薪给
〈动〉
  • 取以为薪;打柴
    • 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南朝·肖统《陶渊明传》
  • 又如:薪采(打柴);薪苏(樵采)
康熙字典

  •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𠀤音新。 (眞韻)
  • 說文》蕘也。又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 又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 又采薪亦曰薪。《前漢·𠛬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
  • 考證:〔《禮·月令》乃代薪爲炭。〕
  • 謹照原文代薪改伐薪。
説文解字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蕘也。从艸。新聲。息鄰切。十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