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安
阴平 山 天 间 [中间]烟 边 关 仙 安 篇 欢 川 干 宽 端 官 攀 先 冠 [衣冠]看 喧 斑 颠 鲜 偏 轩 迁 丹 鞭 翻 湾 餐 千 肩 班 编 簪 竿 观 [观看]艰 巅 坚 三 渊 酣 娟 鞍 滩 牵 堪 笺 酸 宣 添 甘 翩 庵 捐 肝 悭 毡 湍 尖 穿 衫 玕 删 煎 鹃 纤 焉 骖 阡 谙 兼 冤 专 帆 暄 镌 龛 愆 珊 骞 旃 藩 燕 [地名]弯 沾 贪 毵 潸 鸢 淹 参 [参考]瞻 涓 拈 缄 幡 煖 [同暄、煊,又人名冯煖]殚 签 芊 占 [占卜]鞯 刊 跹 铅 耽 棺 蠲 鶱 菅 邅 膻 奸 颁 柑 砖 漙 谖 埏 蕃 萱 湮 般 郸 番 芟 溅 [溅溅,水疾流貌]憨 缣 湔 谦 担 [负也]掀 鬖 砭 跚 扳 杉 瘢 崦 轓 聃 觇 箪 杆 韆 笾 驩 监 鳏 饘 铦 歼 鹯 褰 鳊 戡 諠 瘝 忺 勘 粘 鳣 搴 嫣 襜 翾 悛 甔 鞬 鸳 詹 眈 钻 潘 渐 [流入也]恹 姗 鹓 蔫 剜 滇 篸 暹 癫 鹣 戋 篯 掺 搀 佥 幨 儇 蒹 棬 儋 煽 馣 摊 咽 犍 苫 圈 蜿 篿 痁 盦 韽 蚶 萹 颛 籓 纶 [纶巾]憸 蕳 泔 眢 嬛 椷 瑊 攕 鼾 熸 箯 弮 阉 朘 扁 [扁舟]嗛 顸 鼘 塼 縿 锬 蜎 鹌 矸 杴 挻 嵁 黫 剸 鹐 桉 扇 谵 啴 揎 谽 豜 褼 籼 蹎 蔪 媅 酖 髋 鬝 晅 腌 坍 莞 狻 梴 撺 汧 獾 倌 祆 媕 詀 鋗 攧 拴 坩 嘕 瑄 磏 瘨 鐕 胭 瀸 蠉 襳 惉 佔 枮 仟 譞 苷 潫 犴 瘫 蝙 楄 闩 襌 礛 駽 眅 攑 耑 孅 舑 攓 煊 幵 猭 馦 鳒 欦 扦 豌 啽 笘 懁 彡 噡 颟 栴 岍 廯 驙 馠 狦 酟 絟 哻 攐 搬 栅 掂 栓 疳 腤 锨 鞙 葌 甂 痑 裷 韱 櫼 憣 鐉 脠 鱄 幓 烻 剬 淊 [与浛同。沈也]勌 鑯 膞 迀 攽 [更多…] 阳平 还 难 [艰难]南 年 寒 然 前 言 眠 船 泉 贤 颜 传 田 閒 闲 钱 缘 残 园 圆 连 弦 怜 筵 阑 悬 妍 盘 源 全 原 禅 环 乾 莲 绵 澜 旋 兰 谈 帘 栏 坛 繁 玄 团 潭 岩 檐 元 鸾 弹 峦 蝉 权 寰 垣 顽 湲 鬟 玩 延 便 [安也]岚 缠 联 蛮 桓 惭 椽 烦 蓝 丸 完 蟠 潺 猿 拳 严 盐 涟 廛 嫌 韩 廉 含 辕 蚕 衔 虔 躔 凡 涎 函 髯 男 涵 炎 诠 甜 銮 樊 潜 援 [引也]燃 咸 研 [研究]筌 蟾 岏 槃 痊 恬 奁 铅 栾 纨 昙 攒 蜒 壖 阗 沿 漙 舷 抟 蕃 填 鋋 堧 般 檀 喃 员 楠 黏 馋 谗 篮 阎 骈 瞒 黔 圞 鹇 谭 荃 璠 挛 阛 棉 钳 铨 燔 镮 娴 斓 镰 镵 脔 巉 刓 蘩 粘 劖 鼋 惔 遄 佺 磐 钤 覃 諴 漩 孱 沅 袁 瀍 谩 拦 蜷 圜 汗 [可汗]畋 鬘 蚿 跧 鲇 锾 胖 婪 颧 蹯 胼 犍 鞶 惓 醰 篿 鬈 膰 嵓 璇 墦 爰 襕 櫋 矾 璿 嬛 椷 挦 娈 媛 磻 毚 櫩 楩 郯 痰 牷 碞 嗛 洹 塼 蝝 谰 汍 锬 灊 澴 羬 蚖 諵 肰 剸 巑 佃 綖 嫄 鬑 邯 褴 羱 湉 蹁 滦 鲢 蚺 貆 濂 慱 甝 騵 崡 鳗 婵 燂 氾 藫 樠 孪 磏 獑 鬗 媊 僝 萑 唅 欃 馒 撋 橼 芄 澶 鞔 沺 薠 瀺 磌 杋 楄 嚵 狿 蠜 峘 蜬 痫 雈 邗 囒 呥 倓 莚 鏄 憪 瓛 咱 辁 媻 啽 篅 鶢 藖 蠊 駩 玹 絟 燣 芫 蹒 嗹 抏 婘 儃 憛 骿 笲 騝 躝 莮 痃 虤 瞯 噒 縏 澹 觠 梿 籣 棎 浛 薕 蜁 巏 劆 荁 澖 幋 矕 峑 艬 姩 媔 甉 筨 膞 蘫 螊 曫 糫 [更多…] |
漢語字典凡 拼音:fán 韵部:咸 〈副〉
康熙字典凡
説文解字凡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冣𢬸而言也。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𢬸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𢬸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䛐。其意冣𢬸、其言凡也。春秋䋣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弔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杜預之說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从𠄠。𠄠、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从?。从𢎜。𢎜、古文及字。見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从一、非从二也。與說解不相應。夫許旣列之?部。明言从?。不宐乖異如是。葢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先古籒後篆爲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爲?、則从?之凡當先列。从一之凡當後之。攷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从?、?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云从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