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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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7—1532 【介绍】: 明广西梧州人,字献臣,号东湖。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顺德知县,拒修中贵人先祠,毁淫祠二百五十所,用其材作堤,修学宫、书院。御史汪宗器以为必有所中饱,欲借此倒之,执下狱,查核无所得。正德中历广东副使,发中官潘忠罪,为忠反讦下诏狱,刘瑾矫诏,枷濒死,戍雁门,旋赦免。杨一清荐之,擢江西右参政,从陈金、俞谏破姚源。擢右副都御史,上疏陈防范宁王朱宸濠逆谋。嘉靖初以右都御史致仕。卒谥清惠。有《西巡类稿》。
明诗纪事·丙签·卷九
廷举字献臣,梧州人。成化丁未进士,除顺德知县。迁成都同知,改松江,擢广东佥事,历副使,劾中官逮系狱,戍雁门。赦免,擢工西右参政?乞休。起广东右布政使,召为右副都御史,迁工部侍郎,改兵部、南工部、户部,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进南工部尚书。谥清惠。有《东湖奏疏》、《西巡类稿》。 (《列卿记》:廷举作诗效陈白沙。 (《国史唯疑》:「吴廷举初请从李献吉学诗,音响不谐,为所哂,怒相排抵,免官去。后顾疏荐李。馀诵李《放歌》云:「东湖子,君非淟合涊沕之丈夫,馀亦岂卑卑与世而浮沈。恂复共斗非庸劣,廉蔺终投万古钦。」吴亦报之诗:「夫既觏颜面,岂不惬素心!如何异同论,三两相参差。」盖两公皆伟人,负气不下,微生睚眦,旋消释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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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廷举(1459年—1527年),字献臣,号东湖,祖籍嘉鱼,广西梧州府苍梧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成化丁未进士。
官至南京工部尚书。
广西乡试第十七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进士,授广东顺德县知县。
在任期间阻挡中官乱政,下狱后释放。
十年后,出为四川成都府同知。
改任直隶松江府同知。
因尚书马文升、刘大夏举荐,升任广东佥事。
从总督潘蕃讨平南海、清远诸盗乱。
正德初年,任副使,检举揭发总镇中官潘忠二十罪。
潘忠则诬陷其其他事情,被逮捕入诏狱。
当时刘瑾矫诏,枷之十馀日,几乎死去。
戍守雁门关,随后释放。
因杨一清举荐其才,升任江西右参政,在连河击败华林贼乱,先后跟从陈金平定姚源盗乱,再跟从俞谏击退。
当时胡浩三既然接受抚恤后又叛乱,吴廷举前往谕令被逮捕。
三个月后,劝胡浩三后被释放。
胡浩三果然杀其兄胡浩二,贼军内乱。
官军趁胜追击获胜。
但吴廷举与副使李梦阳不协,上奏李梦阳侵官,因乞休未批准,坐停一年俸禄。
起用为广东右布政使,再次辅佐陈金平定府江贼乱。
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赈灾湖广饥荒,再次出巡湖南定诸夷疆地。
宁王朱宸濠有谋反之谋,其上疏陈江西军政六事,设防备方略。
明世宗即位,召吴廷举为工部右侍郎,随即改兵部右侍郎。
上疏诋毁陆完、王琼、梁储及少傅蒋冕,而自以为己昔居宪职无一言,乞罢黜以儆幸位。
当时陆完已经得罪,王琼、梁储已经罢免,吴廷举借以诋毁蒋冕,蒋冕遂求罢。
明世宗则降吴廷举为南京工部侍郎,而挽留蒋冕。
嘉靖元年,吴廷举乞休。
改南京户部右侍郎,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
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礼议事定,吴廷举揣测世宗心意而奏定称本生考。
给事中张原、刘祺因此交劾弹劾他,世宗没有批报。
再改南京工部尚书,吴廷举辞不拜,称疾乞休。
嘉靖七年卒,享年六十九,总督姚镆治其丧。
隆庆年间,追谥清惠。
李鋐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西大同右卫人。
累功进都督佥事。
充参将,协守大同。
累擢为总兵官,镇凤阳诸府。
正德八年,与俞谏在裴源山破姚源洞王浩八部,下马持刀督将士殊死斗。
复以次攻破刘昌三、胡浩三等。
卒于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