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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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琦 朝代:明至南明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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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琦(?
—1648年3月10日),字韩若,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萧琦原名萧嗣琦,天启七年(1627年)高中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进士,授广东始兴知县,调高要县,兴建阅江楼和诸生讲学,因事连坐罢官。
李邦华、李日宣为他辩护,迁工部都水主事,又谪浙江诸暨知县,案件未留下任何文书。
许都作乱,与陈子龙招降他,转为刑部河南司主事、仪制主事。
隆武年间,杨廷麟命他到广东,他却侵吞事例银数万;除授礼科给事中,住在郝永忠军营内,获推荐担任左佥都御史监督粮饷、恢复国土和剿灭敌匪。
郝永忠索求粮饷,他出力聚敛。
永历帝打算进入土州,萧琦疏上「十方便、十不方便」劝止,擢升为兵部左侍郎。
永历元年(1647年)十一月,代王化澄出任兵部尚书,兼掌都察院,推荐书记刘方夏自中书舍人迁官职方主事。
萧琦本来有民望,注重名节,但到此时是未能保持廉洁;其时国库空虚,卖官取财,积得数万也无济于事。
次年(1648年),永历帝到南宁,萧琦和王化澄、严起恒、马吉翔、庞天寿、许兆进、吴其雷、尹三聘、洪士彭同行。
李成栋反正,他贿赂北镇抚赵元符向罗成耀自荐;陈邦傅掌政,让家丁包围萧琦的船辱骂,将其财产丢到象州水中。
十月,朝廷驻扎韶州,萧琦追问劫饷的人民,被地方民众群殴,受重伤,走到南雄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