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张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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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3—1107 【介绍】: 宋明州鄞县人,字相之。仁宗嘉祐四年进士。为谷城令,以廉明称。历监察御史、国子祭酒、吏部侍郎等职。徽宗立,除御史中丞,奏劾蔡京,又乞辨宣仁后诬谤之祸。转工部尚书兼侍读,改礼部。尽言守正,积忤贵近,出知越州。蔡京得政,贬道州别驾,台州安置。除名,徙建州。卒。
全宋诗
丰稷(一○三三~一一○八),字相之,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仁宗嘉祐四年(一○五九)进士。
神宗元丰元年(一○七八),借著作佐郎为奉使高丽书状官。
三年,知开封府封丘县,擢利州路提点刑狱。
哲宗即位,移成都府路提点刑狱。
元祐六年(一○九一)累官权刑部侍郎。
绍圣间,历京东西路、真定路、京西北路安抚使,历知颍、广等六州。
元符二年(一○九九),知杭州(《乾道临安志》卷三)。
徽宗即位,历御史中丞、工部尚书兼侍读、礼部尚书,以枢密直学士知苏州。
崇宁元年(一一○二),改越州,入元祐党籍,贬道州别驾,台州安置,除名徙建州,移婺州居住。
叙复朝请郎,提举亳州太清官。
大观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卒,年七十五。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追复枢密直学士,赐谥清敏。
遗著散佚,近人张寿镛辑有《丰清敏公诗文辑存》一卷。
事见《丰清敏公遗书》附《丰清敏公遗事》、《宋礼部尚书叙复朝请郎提举亳州太清宫丰公墓志》,《宝庆四明志》卷八、《宋史》卷三二一有传。
今录诗十三首。
全宋文·卷一七六四
丰稷(一○三三——一一○七),字相之,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嘉祐四年进士及第,为谷城令。元丰三年召对,为监察御史里行。五年,擢监察御史。六月,徙著作佐郎、吏部员外郎,提点利州、成都路刑狱。元祐二年,迁工部员外郎。九月,入为殿中侍御史、除右司谏。三年,改国子司业、起居舍人。六年,除太常少卿、国子祭酒。七年,为刑部侍郎。以集贤院学士知颍州、江宁府,拜吏部侍郎,知应天府。绍圣四年,加龙图阁待制,知河南府。徽宗立,以左谏议大夫召,道除御史中丞。俄转工部尚书兼侍读,建中靖国元年改礼部。数言事忤贵近,以枢密直学士守越。崇宁元年,贬海州团练副使、道州别驾,寻除名徙建州,稍复朝请郎。大观元年卒,年七十五。建炎中,追复学士,谥曰清敏。著有《浑仪浮漏景表铭词》四卷、《丰清敏公诗文辑存》一卷(存)、《丰清敏公奏疏辑存》一卷(存)。《宋史》卷三二一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41—1103 【介绍】: 宋明州慈溪人,字信道,号嫩堂。英宗治平二年进士。授临海尉。时王安石当国,荐为审官院主簿,逮治郑侠,迁秦凤路提刑、提举两浙常平。神宗元丰初,权监察御史里行,同李定劾苏轼作诗讥讪时事。历知谏院、权直学士院、御史中丞,举劾多私,株连排抵,朝野侧目。后以罪废斥。徽宗崇宁初,起知南康军。终以开边功由龙图阁进待制。有文集。
全宋诗
舒亶(一○四一~一一○三),字信道,号懒堂、亦乐居士(《舆地纪胜》卷一一),明州慈溪(今浙江慈溪东南)人。
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进士(《宝庆四明志》卷八)。
授临海尉,因手刃犯人自劾弃官。
神宗熙宁中,王安石当国,召为审官西院主簿。
七年(一○七四),使熙河括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还,以功改提举两浙常平。
八年,入为权监察御史里行,加集贤校理。
元丰二年(一○七九),论奏苏轼谢表讥切时事,并上其诗三卷,酿成“乌台诗案”。
三年,擢同修起居注,改知谏院(同上书卷三○二)。
是年,权侍御史知杂事、知制诰、兼判国子监、判司农寺(同上书卷三一○、三一一、三一三)。
五年,试给事中,权直学士院,为御史中丞(同上书卷三二五、三二六)。
六年,以奏事诈伪追两秩勒停(同上书卷三三五)。
哲宗绍圣元年(一○九四),复通直郎,管勾洞霄宫。
徽宗崇宁元年(一一○二),起知南康军(《宝应四明志》卷八)。
改知荆南,个功迁龙图阁待制。
二年卒,年六十三(《东都事略》卷九八)。
有文集一百卷(《宋史·艺文志》),已佚。
近人张寿镛辑有《舒懒堂诗文存》三卷,收入四明约园刊《四明丛书》。
宋史》卷三二九有传。
 舒亶诗,散见《乾道四明图经》等典籍。
今以《乾道四明图经》所收编入为一卷,他书所录合编为第二卷。
并酌参校《舒懒堂诗文存》(简称诗文存)等书。
全宋文·卷二一八○
舒亶(一○四一——一一○三),字信道,号懒堂,明州慈溪(今浙江慈溪)人。治平二年进士,试礼部第一。调临海县尉。元丰五年,知制诰。累官御史中丞。举劾多私,气焰熏灼。后坐罪废斥十馀年,始复通直郎。崇宁元年,起知南康军,改知荆南府。以开边功,由直龙图阁进待制。二年卒,年六十三。《宋史》卷三二九有传,又见《乾道四明志》卷五,《北宋经抚年表》卷五等。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39—1191 【介绍】: 宋庆元府定海人,字叔晦。沈铢子。孝宗乾道五年进士。历馀姚尉、扬州教授。召为太学录事,早晚延见学者,孜孜诲诱,同僚忌其立异。调高邮军教授,充干办浙东安抚司公事,振恤上虞、余姚,无复流殍。改知婺源,通判舒州。闲居虽病,犹不废书,常以母老为念、善类凋零为忧。卒谥端宪。有《定川集》。
全宋诗
沈焕(一一四○~一一九二),字叔晦,世家定海(今浙江宁波东北),徙居鄞(今浙江宁波)。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省试第二,授上虞县尉。
淳熙八年(一一八一),召为太学录,寻外补高邮军教授。
改浙东安抚使干办公事。
十五年知婺源县(《宝庆四明志》卷九)。
官终通判舒州。
光宗绍熙三年卒,年五十三。
有文集五卷,已佚。
近人张寿镛辑其遗篇为《定川遗书》二卷。
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七八《通判舒州沈君焕墓碣》、《契斋集》卷一四《通判沈公行状》,《宋史》卷四一○有传。
全宋文·卷六一五八
沈焕(一一三九——一一九一),字叔晦,定海(今浙江镇海)人。乾道五年进士,官绍兴府上虞县尉。淳熙四年调扬州州学教授,未上。八年为太学录,调高邮州教授,选充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淳熙十五年,改宣教郎、知徽州婺源县,擢通判舒州。绍熙二年卒,年五十三,谥端宪。见袁燮《通判沈公行状》(《定川遗书》附录),周必大《通判舒州沈君墓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