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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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3—1088 【介绍】: 宋临江新淦人,字经父。孔延之子。性狷直,寡言笑。少刻苦问学,号博洽。仁宗嘉祐六年进士。调余杭尉,恬介自守,不事请谒。神宗熙宁初,范镇以制举荐,对策力论王安石理财训兵之法为非,罢归故官。通判保德军,陈征西夏三不便。哲宗元祐初,擢左谏议大夫,又论青苗免役诸法之害。改中书舍人。三年同知贡举,寻以劳卒。与弟孔武仲、孔平仲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有文集及《清江三孔集》。
全宋诗
孔文仲(一○三八~一○八八),字经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
仁宗嘉祐六年(一○六一)进士,调馀杭尉,转台州推官。
神宗熙宁初,以范镇荐应制举,对策力言王安石新法不便,罢归故官。
吴充代王安石为相,召为国子直讲,以不谙王安石经义,换三班主簿,出通判保德军。
哲宗元祐初,召为秘书省校书郎。
三年,同知贡举,事毕还家而卒,年五十一。
官至中书舍人。
文仲与弟武仲、平仲,皆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
黄庭坚以之比苏轼、苏辙,有“二苏联璧,三孔分鼎”之誉。
有文集五十卷,已佚。
南宋宁宗庆元四年(一一九八),王𨗨编集孔氏兄弟遗文为《清江三孔集》,其中文仲诗文为二卷。
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文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清江三孔集》本为底本,连同辑得的集外诗,合编一卷。
全宋文·卷一七六○
孔文仲(一○三三——一○八八),字经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延之子。
嘉祐六年登进士第,授试秘书省校书郎、馀杭县尉,转台州推官。
熙宁三年应贤良方正科,对策力论王安石所建理财、训兵之法为非是,罢归故官。
吴充为相,除充国子监直讲,换三班院主簿,出通判保德军。
迁奉议郎、通判火山军。
元丰八年,转承议郎。
元祐元年,召为秘书省校书郎,进礼部员外郎,迁起居舍人,擢左谏议大夫,改中书舍人。
元祐三年春同知贡举,时已病,及奏榜归第而卒,年五十六。
有文集五十卷。
与弟武仲、平仲皆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
见苏颂《中书舍人孔公墓志铭》(《苏魏公文集》卷五九),《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临江新淦人,字义甫,一作毅父。孔武仲弟。英宗治平二年进士,又应制科。以吕公著荐为秘书丞、集贤校理。哲宗绍圣中,言者谓其元祐时附会当路,讥毁先烈,贬知衡州。元符二年,提举劾其违常平法,责惠州别驾,安置英州。徽宗立,召为户部金部郎中,出提举永兴路刑狱,帅鄜延、环庆。党论再起,罢,主管兖州景灵宫卒。长于史学,工文词,与兄孔文仲、孔武仲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有《孔氏谈苑》、《续世说》、《良世事證》、《释稗》、《诗戏》、《朝散集》(编入《清江三孔集》)。
全宋诗
孔平仲,字义甫,一作毅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
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进士。
神宗熙宁中为密州教授(本集《常山四诗》序)。
元丰二年(一○七九)为都水监勾当公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八)。
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召试学士院。
二年擢秘书丞、集贤校理。
三年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后迁提点江浙铸钱、京西南路刑狱(同上书卷三八○、四○七、四○九、四八三)。
绍圣中坐元祐时附会当路,削校理,知衡州。
又以不推行常平法,失陷官米钱,责惠州别驾,英州安置。
徽宗立,复朝散大夫,召为户部、金部郎中,出提举永兴路刑狱。
崇宁元年(一一○二),以元祐党籍落职,管勾兖州景灵宫(《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四○作太极观),卒。
平仲与兄文仲、武仲并称“三孔”,黄庭坚有“二苏联璧,三孔分鼎”之誉。
著有《续世说》、《孔氏谈苑》、《珩璜新论》、《释稗》等。
诗文集已散佚,南宋王𨗨收辑为二十一卷,其中诗九卷,刊入《清江三孔集》;民国初年胡思敬校编为《朝散集》,刊入《豫章丛书》。
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孔平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清江三孔集》为底本,校以《豫章丛书·朝散集》(简称豫章本)、明钞残本《三孔先生清江文集》(简称明抄本,藏北京图书馆)及《宋诗钞》(简称诗钞)。
另辑得集外诗一首,附于卷末。
全宋文·卷二二七二
孔平仲,字义甫(一作毅父),临江新淦(今江西新干)人,文仲、武仲弟。治平二年举进士,又应制科,为秘书丞、集贤校理。文仲卒,归葬南康,诏以为江东转运判官护葬事。提点江浙铸钱、京西刑狱。绍圣中,言者诋其元祐时附会当路,削校理,知衡州。提举劾其不推行常平法,徙韶州,又责为惠州别驾、安置英州。徽宗立,复朝散大夫,召为户部、金部郎中,出提举永兴路刑狱,帅鄜延、环庆。党论再起,罢,主管兖州景灵宫,卒。长史学,工文词,著《续世说》十二卷、《孔子杂说》一卷、《释裨》一卷及《珩璜新论》、《良史事證》等。《宋史》卷三四四《孔文仲传》有附传。
周南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29 【介绍】: 明浙江缙云人,字文化。成化十四年进士。授六合知县,擢御史,出按畿辅、广东,弹劾不避权要,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刘瑾擅权,逮下诏狱,释为民。瑾诛,起督南赣军务,镇压江西大帽山等处起事。官至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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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1449年—1529年),字文化,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处州府缙云县(今浙江省缙云县)人,军籍,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两广总督。
早年出身国子生,浙江乡试第八十八名。
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会试第三百三十五名。
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进士,授监察御史,出按京畿等地。
弘治初年,出按广东等地,弹劾总兵官柳景。
此后历任江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
明武宗继位后,敌寇进犯宣府,周南率领参将陈雄等一同进攻并击退。
后母丧丁忧。
正德三年,刘瑾乱政,以大同仓粟有浥烂者,逮捕周南及督粮郎中孙禄下诏狱,并罚输米塞外。
刘瑾被诛后,起用故官抚宣府,不赴任,引病离去。
次年,起用总督南赣军务,为首任南赣巡抚。
期间平定大帽山叛变。
正德九年,进为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
一年后乞归去世。
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