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汉文·卷二十【生卒】:?—前140 【介绍】: 西汉临淮淮阴人,字叔。善辞赋。景帝时为吴王刘濞郎中。濞欲谋反,上书谏,不纳。遂去吴至梁,为梁孝王客。吴楚七国反时,再致书劝刘濞罢兵,以此知名。后景帝召为弘农都尉,以病去官。武帝即位,以安车蒲轮征之,年迈,死途中。有《七发》。
乘字叔,淮阳人。为吴王濞郎中,去之梁。景帝平七国,召拜弘农都尉,以病去官,复游梁,后归淮阴。武帝即位,徵入都,道卒。有集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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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询,字汝同,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云间乡人,永乐戊戌进士,入翰林,官至国子监祭酒。永乐十六年(1418年)戊戌科进士,授庶吉士,任翰林院编修,累升至侍讲学士。正统年间,王振擅政,因拒绝与其合作,被贬为安陆州知州。土木之变后,被景帝召回,担任大理寺少卿。景泰五年(1454年),升任国子监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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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1940.9.26,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生于江西南昌。英译名George Hsu。现代著名法学家、政治活动家、民国政要。主要著述有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人物简介
维基1872-1940.9.26,英译名George Hsu。现代著名法学家、政治活动家、民国政要。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生于江西南昌。1903年,应试及第,成为光绪朝进士,进入 翰林院仕学馆攻读法律。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编修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1908年,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 判厅检察长。1910年,徐谦同许世英赴华盛顿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 部次长。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并 与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王传炯、温宗尧、陈锦涛、陈陶遗、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沈秉坤、王善 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孙毓筠、景耀月、虞汝钧、张琴、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一起被推举为参议。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 鼓吹武装反袁。此后去上海,加入了基督教圣公会,并发起组建全国基督教救国会。1917年,南下广州,任孙中山广州军政府秘书长。1919年,以观察员资 格参加巴黎和会,回国后,被聘为天津《益世报》主编。1921年,任孙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长。1922年,任北京政府王宠惠“好人内阁”司法总长。 1923年,任岭南大学文学系主任,并创办了《评议日报》。1923年,应冯玉祥之聘进京,任中俄庚款委员会主席,同李大钊成为战友。1926年,随冯玉 祥访问苏联,回国后,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兼广州国民政府司法部长。1927年03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徐谦当选为中央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武汉政变”发生后,徐谦受到汪蒋两派的排挤,被迫辞去一切职务,寓居香港,重开律师生涯。抗日战争爆发时,他怀着一腔救国热情回到内地,任国防委员会委 员。还曾任国民党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国民政府委员等职。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香港。主要著述有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
徐谦(1871年6月15日—1940年9月26日),字季龙,教名乔治,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中国现代法学家、政治家。清光绪进士,入翰林,受命考察欧美法务,参与清末司法改革。民国间曾任法务总长,国立武昌中山大学(今武汉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在南北政坛活跃多年。徐谦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贡献颇多,著有《民法总论》和《刑法丛编》等法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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