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金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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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乔年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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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乔年,直隶真定府深州人。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
初授行人司行人,册封德藩
历官青州府,三十三年复除为汾州府知府,三十八年正月京察,以不职状冠带闲住。
后起复为山东按察副使。
长子赵应祖,字景堂,郡增广生,崇祯十一年(1638年)戊寅冬,州侯召守西城,城破,与长子赵震孙、次子赵孟孙殉节。
妾毛氏,乔年宦卒,毛氏年二十六,守节二十余载,值崇祯六年癸未(1633年)兵变,被执不屈,遇害。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福建莆田人,字元赞。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累官翰林学士,侍经筵。张鼐以弹劾魏忠贤罢官,楚卿为鼐门生,牵连夺职。崇祯初起为礼部侍郎,迁尚书。温体仁当国,遂上疏乞归。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元赞,莆田人。万历癸丑进士,选庶吉士累官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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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楚卿(1575年—1632年),字元赞,号矞云,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
入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
天启初年,历转右赞善、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册封德藩
回京复命途中,遇到首辅叶向高,跟他说:宦侍勾萌,宫闱将变,计将安出。
当时魏忠贤还未得势,叶向高听了很愕然不解。
转南京礼部侍郎,魏忠贤矫旨,以吏部侍郎张鼐谤议朝政,楚卿出其门下,并削籍。
崇祯改元,起为礼部左侍郎,陛见,陈敬天、法祖、苏民困、宽刑狱、豫边防五事,转吏部左侍郎,进礼部尚书,与辅臣温体仁政见不和,累疏乞休,崇祯五年(1632)十二月卒,年五十八。
著有《棠坡集》十二卷,《曾城集》六卷,《铨署日录》二卷。。
姜士望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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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士望,字宗林,别号具伯,直隶扬州府仪真县民籍。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中书舍人,奉使册德藩,秩满,称病归乡侍养,母丧服阕,补稽勋主事,迁验封。
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
高默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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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默(1586年—1639年),字玄之,别号西邑,山东兖州府济宁州人。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元氏县知县,迁湖广按察使司知事,调宁国府太平县知县,未及上任,又改任卫辉府教授。
天启三年(1623),升为国子监博士。
同年,任刑部四川司主事,旋升江西司郎中,改湖广清吏司郎中。
天启六年(1626年),因审理扬州知府刘铎一案,为魏忠贤不满,被廷杖革职。
崇祯元年三月,原任刑部江西司郎中高默等以轻拟刘铎被降调,具疏自明,下部查覆。
不久官复原职。
二年(1629年),因德王府横征暴敛、鱼肉乡民,上疏力参,被外放为河南知府。
后辞官归乡,崇祯十二年卒于家,年五十四。
著有《参德藩书》《陈情稿》《楚游漫稿》《梅花堂诗》《秋怀诗三十韵》等。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93—1644 【介绍】: 明浙江上虞人,字玉汝,号鸿宝、园客。工书画。天启二年进士。授翰林编修。崇祯初,疏攻魏忠贤遗党,为东林辨诬。进侍讲,复请毁《三朝要典》,遂焚其板。又上制实、制虚各八策。八年,累进国子祭酒,为温体仁所忌挤,落职。十五年,起兵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明年,超拜户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虽勤于职事,而时势已去,亦无计可施。李自成克北京,自杀。谥文正,清谥文贞。有《鸿宝应本》、《儿易内外仪》、《倪文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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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元璐(1594年1月7日—1644年4月25日),字玉汝,号鸿宝,浙江上虞人,书法家,进士出身。
与黄道周、王铎并称「明末书坛三株树」,又与王铎、傅山、黄道周、张瑞图合称「晚明五大家」。
万历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生浙江上虞(今绍兴市上虞区)。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授庶吉士,四年任编修,五年册封德藩,给假养病。
七年四月假满,五月江西主考。
崇祯元年(1628年),升翰林院侍讲,元璐请求毁去《三朝要典》,逐来宗道、杨景辰等阉党。
历迁南京国子监司业、右中允。
崇祯四年(1631年)进右谕德,充日讲官,七年进右庶子。
崇祯五年,元璐四次奏疏乞归,不准。
曾说“吾平生不热爱官,不喜居要人牢笼之内。
”崇祯八年(1635年)迁国子监祭酒。
后被温体仁嫉妒,因而去官闲住。
崇祯十五年(1642年)重新启用为兵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
次年至京,面陈制敌机宜。
五月,破格提拔为户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仍充任日讲官。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陷京师,倪元璐荡尽家产,募得数百死士,驰赴北京勤王。
倪元璐入都时,强邀祝汤龄前往,但被婉绝。
元璐得知崇祯殉国,“束带向阙,北谢天子,南谢太夫人”,复题案曰:“南部尚可为。
死,吾分也。
毋紟棺,以志吾痛,”当日自缢死。
朱兆柏 朝代: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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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兆柏(1593年10月10日—1646年2月2日),字茂如,号承庵,浙江山阴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
由翰林院庶吉士,崇祯庚午七月授简讨,壬申册封德藩,癸酉转右春坊左赞善,乙亥转谕德,己卯转庶子兼翰林院侍讲为武会总裁,转詹事府少詹,辛巳转正詹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九月丁内艰。
崇祯十七年(1644年),加凤阳总督。
鲁王朱以海监国时,任礼部尚书兼摄吏部事,历官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兼吏部左侍郎、翰林院侍读学士署吏部尚书事。
行二十一。
陶履卓 朝代:明至南明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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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履卓(16世纪—17世纪),字岸生,号錞庵,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崇祯十五年(1642年),陶履卓中式壬午科应天乡试举人,次年(1643年)联捷进士,获授行人,奉诏到广东安抚,平反冤狱数百人,捐俸填补欠税数万,广东人拥道泣送他并立祠和肖像祭祀。
南京弘光朝廷失陷,他和柯夏卿、王自超、聂慎行、沈光融、马晋胤、翁明英、金维宁、周懋宜、周甲莹、何坚、华光宇、翁朝元在台州具表迎立鲁王朱以海监国,历任吏部考功司员外郎、翰林院检讨、编修、知制诰,乞终养父亲陶祖龄而回乡;父亲去世后,更孝顺母亲王氏。
清顺治九年(南明永历六年,1652年),清廷追查杨昆起事,陶履卓受到牵连,被捕问罪,不久获免,母亲随即去世,陶履卓为母营葬后亦患上重病,死前对其子陶觐说:「我多次遭患难不死,因为祖母尚在,如今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