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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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35—1709 【介绍】: 清湖北孝感人,字敬修,一字青岳,号素九、愚斋。顺治十五年进士。授检讨,迁国子监司业,进弘文院侍读。康熙初,以直言为鳌拜所嫉。鳌拜败后,任翰林院掌院学士,为经筵讲官,深受器重。超授武英殿大学士,旋以故罢官,后又再起为东阁大学士。四十二年,以年老解机务。四十五年去官。卒谥文端。生平潜心理学,有《闲道录》、《经义斋集》等。
晚晴簃诗汇·卷二十八
熊赐履,字敬修,又字青岳,号愚斋,孝感人。顺治戊戌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官至东阁大学士,太子太保。谥文端。有《澡修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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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赐履(1637年1月28日—1709年),字敬修,一字青岳,号素九,别号愚斋,湖北孝感人,祖籍江西南昌,明末清初理学名家、官员,官至东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以康熙帝老师的名义,曾经拉拢过顾炎武,有书简往来。
孝感熊氏为望族。
父熊祚延是明末生员,曾组织团练,不屈而死。
张献忠入湖广时,熊赐履家中数十口被杀,熊赐履随母活命。
顺治丁酉科二名举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会试七名,熊赐履中式三甲进士,选为庶吉士,散馆授检讨。
历任国子监司业、弘文院侍读,康熙七年(1668年)官秘书院侍读学士。
康熙十四年(1675年),以熊赐履“素有才能,居官清慎”,升武英殿大学士。
康熙十五年(1676年),因内阁票拟嚼签案回籍,后寓居江宁府(今南京)清凉台,在家闲居十余年,与毕嘉密切来往。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召任礼部尚书。
时人谓“以王佐之才,为圣天子辅,启心沃心,兴起鸿业,天下莫不想望其风采。
”熊赐履师宗程朱理学,提倡“非《六经》、《语》、《孟》之书不得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得讲。
”抨击王守仁之“心学”,认为“阳明之于圣学,只是胡说乱道而已。”。
康熙帝曾说:“许三礼、汤斌、李光地俱言王守仁道学,熊赐履惟宗朱熹,伊等学问不同”。
熊赐履曾攻击李光地“不识一字,皆剽窃他人议论”。
而李光地则说熊赐履“不讲学问,但以明末门户人语说过”。
康熙帝对汉臣之间互相倾轧不满,说:“许三礼参徐乾学荐举熊赐履,往者皆言熊赐履不好,今见朕起用熊,又言熊赐履好……熊赐履所作《日讲四书解义》甚佳,汤斌又谓不然。
以此观之,汉人行径殊为可耻。
”康熙四十年(1701年),康熙帝与太子胤礽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熊赐履多次请求解任。
康熙四十二年四月,再上疏请求离任,帝许其以原官解任,但仍令食俸。
康熙四十八年九月初二日,江宁织造曹寅奏报熊赐履病故,称其“于八月二十八日未时病故”。
两江总督噶礼前往吊唁,“见其家穷,故以奴才盘川银与之,以资丧事”。
康熙六十年(1721年),康熙帝追怀故人,称:“每念旧劳,不忘于心”。
熊赐履有子三人,熊志伊、熊志契、熊志夔。
熊赐履逝世多年后,康熙帝曾让苏州织造李煦查看上元县熊家情形,并派人照顾。
当时,四十一岁的长子熊志伊“言语颠倒,悲喜不常,所患痰病未愈”。
年仅九岁的次子熊志契、八岁的三子熊志夔随生母龚氏生活,与兄长熊志伊分居。
李煦“至江宁织造衙门宣示谕旨,着曹頫照看熊赐履之子”。
著有《经义斋集》、《学统》、《闲道录》,《学规》等。
释超静 朝代:

人物简介

新续高僧传·义解篇第二之七
释超静,字冷崖,姓李氏,昌化人也。
幼有异禀,素怀出俗志。
薙染后,首参湛庵常于南广。
后依山晓晢于佛日,入室司香,随至天童。
历年既久,始受记莂,首众山中,更号“柏堂”。
后受姚江东山请,开法三年,脩复殿宇,四众悦服。
因晢养病中峰,郡守莱嵩李煦延静代座说法。
静律己临众,惟一严厉,禅规整肃,海内向风。
凡作务之劳,以身先之,不异首众时也。
晰寂后,守龛一载,因抱疴,欲谢去,李守又延同参元盛理院事,静得息肩,不旬日怡然而化,塔于幻智庵后。
有《二会录》行世。
盛,字慰弘,姓沈氏,桐乡人也。
家世儒门,天资颖异,有志向上。
既从薙染,勤求梵册,而目光近觑,闇室中,能一目数行。
著作苍古,时谓“杼山再世”,因号“杼山”。
闻山晓晰阐化佛日,乃往参谒,晰甚器之,命为内记。
后随往天童典记室,寻开法于佛日,三年退归,守塔于中峰。
及继席柏堂,辛劳八载,锱素趋慕无虚日。
退隐于姚江,说偈坐脱,归葬于玲珑南山之麓。
有《二会录》、《华梵集语》、《杼山诗文集》藏之笥中。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52—1725 【介绍】: 清河南仪封人,字孝先,号敬庵、恕斋。康熙二十四年进士,授中书科中书。历官山东济宁道、江苏按察使福建、江苏两省巡抚、户部侍郎、礼部尚书。居官二十余年,圣祖称之为“天下第一清官”。在苏抚任时,与总督噶礼互参讦。其学以程朱为主,及门受学者数千人。卒赠太子太保,谥清恪。有《伊洛渊源录》、《养正类编》、《困学录》、《正谊堂文集》、《居济一得》等。
晚晴簃诗汇·卷四十八
张伯行,字孝先,号敬庵,仪封人。康熙乙丑进士,由中书官至礼部尚书。赠太子太保,谥清恪,从祀孔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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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又号敬庵,河南仪封人(今河南兰考东)。
清朝大臣,理学家。
张伯行为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
历任内阁中书,江苏按察使,福建巡抚等职。
为官清廉,康熙五十一年(1711年)正月,江苏省乡试,辛卯科场案发,总督噶礼考场舞弊,以白银五十万两,徇私贿买举人,张伯行疏参噶礼。
噶礼倒参张伯行“七大罪状”,即噶礼与张伯行互参案。
康熙帝将此案先后交由尚书张鹏翮、总漕赫寿、尚书穆和伦、张廷枢审理。
张鹏翮袒护噶礼,奏称事属全虚。
当时噶礼母亲向康熙帝直言噶礼贪状,并为张伯行伸冤,康熙帝说“其母尚耻其行,其罪不容诛矣!
”最后,噶礼革职。
康熙称其为「江南第一清官」。
张伯行虽然号称清官,但办事不力。
康熙也认为“张伯行操守虽好,而办事多糊涂执拗之处。
”,又说他“素性偏执,且短于才,封疆之寄不能胜任。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张伯行弹奏布政使牟钦元藏匿海盗张令涛,是年七月十七日,李煦密奏张伯行“一怕海贼杀他,二怕仇人杀他”,漕运总督郎廷极也指出张伯行“才性短偏,多疑苛细”。
后来,发现张令涛根本不是海贼。
不久,入直南书房,署仓场侍郎,充顺天乡试正考官。
授户部侍郎,再充会试副考官。
雍正元年(1723年),擢礼部尚书,赐「礼乐名臣」榜。
次年,命赴阙里祭祀崇圣祠。
雍正三年(1725年)卒,年七十五岁。
赠太子太保,谥清恪。
光绪初年,从祀文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