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于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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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北魏代人。
于祚子。
袭父爵,以贪酒多过,为叔父于景所挝杀。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546—629 【介绍】: 南北朝至隋时僧。颍川人,俗姓荀。北周时,入终南山紫盖峰,独栖安禅,与世隔绝。武帝灭佛,法藏初不知,经四年,始得风闻。后至京师,请复佛法,宣帝不允。旋主陟岵寺,复还山。入隋,奉敕主大兴善寺,为国行道。炀帝大业末,充太平宫寺上座。
全隋文·卷三十五
法藏,开皇中法济寺沙门。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六 护教科(二)
颍川颍阴荀氏子也。
三岁丧父。
十岁丧母。
孤独孑遗。
无所依赖。
周天和二年。
藏生二十二岁矣。
上适于二月八日。
度僧以祈福。
藏因薙落。
四年皇子生。
诏选名德于醴泉宫。
藏复与其数。
时武帝在春坊。
趋至殿下。
以鲜卑语。
问众僧。
众僧不时对。
藏独进以鲜卑语答所问。
廷臣皆喜。
诏谓道人身小而胆大。
乃敢答太子语如此。
仍赐钱奖谕。
由是恩眷优渥。
建德二年。
徙居终南之紫盖山。
三年正月八日。
偶得杏实七枚于绝顶。
食之甘美。
然地僻天寒。
卒不知所从来云。
未几。
而废教之祸起。
唯藏山居。
独若无与。
如是八年。
每念下山。
以身徇法。
大象元年九月。
扣关将谒帝。
吏诃止之。
武侯府上大夫柘王猛。
次大夫乙娄谦。
诘所自。
及朋侣施主姓名。
藏辞曰。
贫道以山林为家居。
鸟兽为徒侣。
草木为粮粒。
且溥天之下。
莫非王土。
而紫盖山陛下之畿甸。
若是则朋侣施主。
皆陛下也。
尚何他问哉。
猛等以闻。
诏曰朕欲以菩萨仪相治化。
此僧既近自紫盖山来。
其今长须发。
著衣冠。
为陟岵寺主。
诏内史沛国公宇文译。
检校施行。
内史次大夫唐怡元行恭以为非先制不奉诏。
十月复谒于城东。
引妙庄严王二子谏父事。
且曰陛下昔为臣子。
不能匡谏。
遂致先帝。
毁圣典。
冶灵像。
其酷甚于秦之焚书坑儒。
上怒。
诏即杀之。
沛公为营救。
上少解。
因问沛公曰。
道人怖否。
进曰。
道人愚戆。
不知忌讳。
身触刑宪。
安能无怖。
上愁然变色曰。
此固佛经所谓护鹅比丘也。
昔闻其事。
今见其人。
是又可杀乎。
宜原之。
赐菩萨衣冠。
主陟岵寺如前诏。
藏遽引辞。
愿自便。
诏御史鲍宏。
听藏于万年长安蓝田盩屋鄠杜五县。
游行。
以俟寻访。
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惰文帝以冢宰。
作兴教法。
六月藏下山。
复从薙落。
施法服一具。
杂彩十五段。
青州枣一石。
还山。
七月又承命下山。
议化事。
十五日诏景陵公。
偕藏检校。
度僧百二十人。
并赐法衣以归。
独留藏宿相府。
大定元年二月十二日。
隋受周禅。
改元开皇十五日。
诏追前度诸僧。
于大兴善寺行道。
二年诏内史舍人赵伟。
命所司。
月给藏伏苓枣杏苏油柴炭等料物。
以为恒。
十四年。
自请罢所给料物。
武侯将军素和业。
捐宅构寺。
以奉藏。
右仆射苏威。
并建寺之大殿尊像。
藏斋万僧。
以落之。
于是舍人裴矩。
宣诏曰。
藏禅师落发僧首。
且躬设大斋。
弘法之盛其孰可等。
今所住寺。
可名法济。
久之慈及畜类。
鹅知时旋绕佛座。
犳过中不食。
炀帝居晋邸。
其少子夭殂。
寓瘗于藏寺。
将出镇淮海。
手书铭。
以勒之曰。
世途若幻。
生死如浮。
殇子何短。
彭祖何脩。
呜呼予子。
有逝无留。
永为法种。
长依梵俦。
因以灵寿杖。
施藏曰。
每策此时。
幸相忆也。
藏曰。
王以爱子。
留寄法门眷焉。
其情能复忘乎。
是犹杖之于藏也。
王不能忘。
藏其敢忘哉。
十六年。
上幸齐州不豫。
诸王贵人。
造观音像。
为上祝禧。
诏迎置法济寺供养。
仁寿元年。
上造等身释迦六驱。
诏如前迎置。
大业二年。
元德太子薨。
凡严荐功德。
必委藏营治。
大业之季。
诏易九宫为寺。
以藏补充太平宫寺上座。
贞观初。
淮安王首隆敬慕。
俄而王薨。
藏亦云逝。
三年葬干阜南云际寺。
沙门孝才。
为铭辞。
刻之贞石。
续高僧传·卷第十九 习禅四
释法藏。姓荀氏。颍川颍阴人。三岁丧父。共母偏居。十岁又亡。只身而立。因斯祸苦深悟无常。投庇三宝用希福祐。年二十二。即周天和二年四月八日明帝度僧。便从出俗。天和四年诞育皇子。诏选名德至醴泉宫。时当此数。武帝躬趋殿下。口号鲜卑问讯众僧兀然无人对者。藏在末行挺出众立作鲜卑语答。殿庭僚众咸喜斯酬。敕语百官。道人身小心大。独超群友报朕此言。可非健道人耶。有敕施钱二百一十贯。由是面洽每蒙慰问。虽身居寺内。心念幽林。古圣今贤皆依山静。建德二年二月。刷心荡志。挟钵擎函。投于紫盖山。山即终南之一峰也。乃独立禅房高岩之下。衣以百纳。餐以朮松。面青天而沃心。吸白云而填志。三年正月八日游步山顶。忽遇甘杏七枚。即而啖之。流味浓美。周行更索全无来处。即荷冥资但勤励业。其年四月二十三日。毁像焚经。僧令还俗。给优二年。惟藏山居。依道自隐。绵历八载常思开法。至宣帝大象元年九月。下山谒帝。意崇三宝。到城南门。以不许入进退论理。武候府上大夫拓王猛。次大夫乙娄谦。问从何而来朋侣何在施主是谁。藏报曰。建德二年弃寺入山。三年四月方禁僧侣。惟藏在山。馀并还俗。乃以俗法抑出徒侣。藏只一身在山。林谷为家居。鸟兽为徒侣。草木为粮粒。然自惟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居紫盖啖食山粮。准此供给则至尊所施。猛等报奏。下敕曰。朕欲为菩萨治化。此僧既从紫盖山来。正合朕意。宜令长发著菩萨衣冠为陟岵寺主。遣内史沛国公宇文绎检校施行。内史次大夫唐怡元行恭覆奏曰。天下众僧并令还俗。独度一人违先帝诏。至十月于城东面别见宣帝。问三教名。朕欲菩萨治化。或现天身。或从地出。或作鹿马。用斯化道以摄众生如何。藏引妙庄严王子谏父之事。又曰。陛下昔为臣子不能匡谏。遂令先帝焚烧圣典灵像铸钱。据斯逆害。与秦始何异。帝怒曰。违朕先皇明诏。可令处尽。藏曰。仰触圣颜。乞刑都市。幽显同见。诚其本心尔。时命若悬藤而词气无骇。频经九奏安词弥厉。十奏既达。帝曰。道人怖不。藏公曰。人生所重无过于命。处身极刑之地。何能不怖。帝闻愀然改色乃曰。真人护法祐我群生。此则护鹅比丘。朕不杀无事人也。宜舍其刑。一不须问。赐菩萨衣冠。依前为陟岵寺主。频降宠命。得继释门。既获再生。便辞帝。往林泉山泽请欲幽潜。御史鲍宏。奉敕万年长安蓝田盩厔鄠杜五县。任藏游行。朕须见日。不可沈隐。虽蒙恩敕终未开弘。怏结心灵思怀圣道。周德云谢隋祚将兴。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隋祖作相。于虎门学六月。藏又下山与大丞相对论三宝经宿。即蒙剃落。赐法服一具杂䌽十五段青州枣一石。寻又还山。至七月初。追藏下山。更详开化。至十五日。令遣藏共竟陵公检校度僧百二十人。并赐法服各还所止。藏独宿相第。夜论教始。大定元年二月十三日。丞相龙飞。即改为开皇之元焉。十五日奉敕追前度者置大兴善寺为国行道。自此渐开方流海内。岂非藏戒行贞明禅心郁茂。何能累入朱门频登御榻。尔后每有恩敕别加慰劳。并敕王公咸知朕意。开皇二年。内史舍人赵伟。宣敕月给茯苓枣杏苏油柴炭。以为恒料。而性在虚静不图荣利。十四年自奏停料随施供给。武候将军索和业者。清信在怀。延至宅中。异礼奉养。积善所熏遂舍所住以为佛寺。藏率俗课励设万僧斋。右仆射苏威。每来参谒。并建大殿尊仪。舍人裴矩。宣敕藏禅师。落发僧首。又设大斋。弘法之盛熟不可等。其所住处可为济法。今之隆政坊北门僧寺是也。尝以慈仁摄虑。有施禽畜依而养之。鹅则知时旋绕。狗亦过中不食。斯类法律不可具纪。炀帝晋蕃时。临太尉第三子绵疾夭殂。瘗于斯寺。乃勒铭曰。世途若幻生死如浮。殇子何短彭祖何修。呜呼余子有逝无留。永为法种长依法俦。教因施藏灵寿杖曰。每策此杖时赐相忆。答曰。王殇幼子长就法门。藏策灵寿何敢忘德。十六年隋祖幸齐州失豫。王公已下奉造观音。并敕安济法供养。仁寿元年。文帝造等身释迦六躯。敕令置于藏师住寺。大业二年。元德太子薨。凡营福业经像佛殿皆委于藏。大业末岁下敕九宫。并为寺宇度僧。纲管相续维持。以藏名称洽闻。乃补充太平宫寺上座。绥缉少达无替所临。及大唐建议人百一心。淮安王创缮兵旗于斯寺宇。因受王请终身奉养。贞观之始情奉弥隆思报罔极。毕由造寺伺隙未展。王便物故本祈不果。藏亦终焉。以贞观三年终于鄠县观台。因殓武子堆南云际寺。沙门孝才。夙素知德。为铭贞石。在于龛侧矣。
高僧摘要·品高僧摘要卷三
姓荀。颍川颍阴人。三岁丧父。共母偏居。十岁母亡。只身而立。因斯祸酷。深悟无常。年二十二。周天和二年四月八日。明帝度僧。从便出俗。天和四年。诞育皇子。诏选明德。至醴泉宫。武帝躬趋殿下。口号鲜卑问讯。众僧兀然。无人对者。藏在末行。出众独立。作鲜卑语答。殿庭僚众。咸喜斯酬。敕语百官。道人身小心大。独超群友。报朕此言。可非健道人耶。有敕施钱二百一十贯。由是面洽。每蒙慰问。虽身居寺内。心念幽林。建德二年二月。挟钵擎函。投于紫盖山。山即终南之一峰也。乃独立禅房高岩之下。衣以百衲。餐以木松。三年正月八日。游步山顶。忽遇甘杏十枚。即而啖之。既荷冥资。但勤励业。其年四月二十三日。毁像焚经。僧令还俗。惟藏山居。依道自隐。绵历八载。常思开法。至宣帝大象元年九月。下山谒帝。意崇三宝。到城南门。对武侯府上大夫拓王猛曰。建德二年。弃寺入山。三年四月。方禁僧侣。惟藏在山。馀并还俗。藏一身在山。林谷为家居。鸟兽为徒侣。草木为粮粒。然自惟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居紫盖。啖食山粮。准此供给。则至尊所施。猛等执奏。下敕曰。朕欲为菩萨治化。此僧既从紫盖山来。正合朕意。宜令长发。著菩萨衣冠。为陟岵寺主。内史次大大唐怡元覆奏曰。天下众僧。普令还俗。独度一人。违先帝诏。至十月。于城东面。别见宣帝。问三教名。朕欲菩萨治化。或现天身。或从地出。或作鹿马。用斯化道。以摄众生如何。藏引妙庄王二子谏父之事。又曰。陛下昔为臣子。不能匡谏。遂令先帝焚烧圣典。灵像铸钱。据斯逆害。与秦始何异。帝怒曰。违朕先皇明诏。可令遽尽。藏曰。仰触圣颜。乞刑都市。幽显同见。诚其本心。尔时命若悬藤。而词气无骇。频经九奏。安词弥厉。十奏既达。帝曰。道人怖不。内史沛公曰。人生所重。无过于命。处身极刑之地。何能不怖。帝闻愀然改色。乃曰。真人护法。祐我群生。此则护鹅比丘。朕不杀无事人也。宜舍其刑。一不须问。赐菩萨衣冠。依前为陟岵寺主。频降宠命。得继释门。既获再生。便辞帝往林泉山泽。请欲幽潜。御史鲍宏奏敕。万年长安蓝田盩厔鄠杜五县。任藏游行。朕须见日。不可沉隐。虽蒙恩敕。终未开弘。怏结心灵。思怀圣道。周德云谢。隋祚将兴。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隋祖作相于虎门。六月藏又下山。与大丞相。对论三宝。经宿即蒙剃发。赐法服一具。杂䌽十五段。青州枣一石。寻又还山。至七月初。追藏下山。更详开化。至十五日。令藏共景陵公检校度僧。百二十八。并赐法服。各还所止。藏独宿相第。夜论教始。大定元年二月十二日。承相龙飞。即改为开皇之元焉。十五日奉敕。追前度者。置大兴善寺。为国行道。自此渐开。方流海内。藏戒行贞明。禅心郁茂。数入朱门。频登御榻。开皇二年。内史舍人赵伟宣敕。月给茯苓枣杏。酥油柴炭。以为恒料。而性在虚静。不图荣利。十四年。自奏停料。随施供给。武侯将军素和业者。清信在怀。延至宅中。冀礼奉养。积善所熏。遂舍所住。以为佛寺。藏率俗课励。设万僧斋。右仆射苏威。每来参谒。并建大殿尊仪。舍人裴矩宣敕。藏禅师落发。僧首又设大斋。弘法之盛。不可等伦。以贞观二年。终于鄠县观台。因殓于阜南。云际寺沙门孝才为铭。贞石于龛侧。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649—713 【介绍】: 唐蒲州汾阴人,字嗣通。
薛道衡曾孙。
进士及第。
中宗景龙末为谏议大夫,昭文馆学士。
睿宗立,封晋国公,除太子少保、礼部尚书,世称薛少保。
及窦怀贞伏诛,以知其谋,赐死于万年县狱中。
工隶书,笔姿遒丽,与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并称唐初四大书家。
又善绘,画为绝品。
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649—713 字嗣通,蒲州汾阴(今山西万荣西南)人。薛道衡曾孙,薛收孙,魏徵外甥。武后长寿三年(694),中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又举进士。累迁祠部员外郎,礼部郎中,中书舍人。中宗景龙末,为谏议大夫,昭文馆学士。睿宗即位,以翊赞功迁太常少卿,封晋国公。累拜中书侍郎、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因与崔日用争权,罢为左散骑常侍。历工部、礼部尚书,位终太子少保,世称薛少保。生平见新、旧《唐书》本传,《书小史》卷九,《历代名画记》卷九,《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一九、二二。稷多才艺,工书画,诗文亦佳,其《秋日还京陕西十里作》为初唐五古名篇。张说评其文“如良金美玉,无施不可”(见《大唐新语》卷八)。有文集30卷,已佚。《全唐诗》存诗14首。
唐诗汇评
薛稷(649-713),字嗣通,蒲州汾阴(今山西万荣西)人。擢进士第,长寿三年(694)中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累迁礼部郎中、中书舍人。景龙末,为谏议大夫、昭文馆学士。睿宗即位,迁黄门侍郎,参知机务。与崔日用不协,罢为左散骑常侍,历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先天二年,窦怀贞伏诛,稷因预知反谋,赐死狱中。稷以辞章名,工书善画,尤善画鹤。有《薛稷集》三十卷,己佚。《全唐诗》存诗十四首。
全唐文·卷二百七十五
稷字嗣通。蒲州汾阴人。第进士。累迁礼部郎中中书舍人。景龙末为谏议大夫昭文馆学士。睿宗立。以翊赞功迁太常少卿。封晋国公。累拜中书侍郎兼黄门侍郎。与崔日用数争事帝前。罢为左散骑常侍。历工礼部尚书。除太子少保。窦怀贞搆逆。稷以知其谋。赐死万年狱。年六十五。

作品评论

《大唐新语》
引张说语:李峤、崔融、薛稷、宋之问之文,如良金美玄,无施不可。
旧唐书本传
稷举进士,累转中书舍人。时从祖兄曜为正谏大夫,与稷俱以辞学知名,同在两省,为时所称。
时天彝《唐百家诗选评》
薛稷诗明健激昴,有建安七子之风,不类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