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鸣玉(16世纪—17世纪),字楚珍,号中完,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蒋鸣玉是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举人,十年(1637年)成进士,获授浙江台州府推官。任内曾救活被诬陷为海盗的十三人,主持浙江和福建乡试取录多名名士,在府内讲授理学,辑录为《霞城问答》一书;政事馀暇亦和生员研读艺文,并以此劝勉其子蒋超。他又因为台州府乡试取录份额降低,在南北两山植树培植地脉,同时提拔临海知县周寿明;七年后行取,适逢弘光帝南渡,与倪嘉庆、曹景参、沈应旦、郭充、刘天斗、左光明、陈鸣珂一同任命,出任兵科给事中。南京失陷后,仕清,官至山东按察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