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张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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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57 【介绍】: 明末清初山东堂邑人,字蓬元。明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以军械不备,下狱,旋戍边。召还后授兵部侍郎。甲申之变时,曾受李自成军拷掠。寻南下福建,为明唐王浙直总督。顺治三年归清,官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有《礼经集注》、《乐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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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翔(1577年—1657年),字稚羽,号元蓬,山东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县),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授直隶广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勋司主事,万历三十五年,任文选司主事。
万历四十年,升任验封司员外、文选司郎中。
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
天启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
天启二年三月,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地,此后叙平妖靖乱功,加升右副都御史。
天启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孙翕之荫锦衣卫百户,十一月刑部左侍郎乔允升升任尚书,张凤翔被命回部管事。
丁忧归。
天启五年正月起补原官,寻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寻为御史田景新、陈朝辅疏参为门户传头,东林帮手,被令冠带闲住并削荫子。
崇祯元年,起为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工部尚书,时清军入关,京师戒严,以都城悬帘狭薄,崇祯帝大怒,二年十一月与兵部尚书王洽同被入狱,谪戍陕西。
四年四月,上念旱,释前工部尚书张凤翔、左副都御史易应昌、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都督李如桢。
明亡后归顺清朝,顺治三年,起用为户部右侍郎,请减山东加饷八十三万。
顺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请设三省总督,用张存仁平诸土寇。
顺治八年,升任工部尚书,同年加太子太保。
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
顺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
十五年三月赐祭葬如例。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95—1646 【介绍】: 明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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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维(1595年—1646年),字九一,一字止庵,号玉笥,浙江金华府东阳县人。
明亡后,自尽殉国。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壬戌会试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授广东番禺知县,兴学校,课农桑,以德化民。
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绩卓越,崇祯元年考选,授刑科给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礼科都给事中,六年升太常寺少卿。
崇祯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无锡等地河道。
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
崇祯十五年升兵部尚书,十六年革任。
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书兼右佥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练兵、输饷诸务。
离开北京后,李自成攻破北京。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为戎政尚书。
因山东讨贼有功,加太子太保。
后与马士英不和,乞省亲归。
同年五月,清军陷南京。
国维在家闻变,召集义勇,至台州,与陈函煇、宋之普、柯夏卿及陈遵谦、熊汝霖、孙嘉绩等拥戴鲁王朱以海监国,移绍兴,国维任武英殿大学士,督师钱塘江。
次年六月初,方国安叛降,国维还守东阳。
二十五日,清兵破义乌,追至七里寺,国维召二子张世凤、张世鹏问其生死,长子表示不愿苟且偷生,次子犹豫不决,国维即怒以石砚掷击,不中。
世鹏泣曰:“从容尽节,慷慨捐躯,儿等甘之如饴,唯祖母年迈八旬……”。
午夜,国维遂整理衣冠,向母诀别,赋《绝命词》三章,写“忠孝不能两全,身为大臣,谊在必死。
汝二人或尽忠,或尽孝,各行其志,毋贻大母忧,使吾抱恨泉下!
”遗书于次子。
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
跳园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国维既死,家人扶其尸于大厅。
清兵骑兵多为山东济宁人,见国维尸体叩头拜谢。
张世凤不屈而死,被杀于钱塘江畔。
浙江总督张存仁敬佩张国维,不忍断其香火,于是释放张世鹏。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忠敏。
著《吴中水利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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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98—1667 【介绍】: 明末清初浙江定海人,字时望,晚号天愚山人。明崇祯十年进士。任广东番禺知县,捕盗息讼,多所建树。升工部主事,为人中伤,谪为福建幕僚。南明隆武时为兵科给事中。入清称病不仕。生平手抄经史百余卷,诗文皆直抒胸臆。卒于康熙五年十二月中。有《天愚山人集》。
晚晴簃诗汇·卷一十三
谢泰宗,字时望,镇海人。明崇祯丁丑进士,官南安府推官。有《天愚山人集》。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时望,定海人。崇祯丁丑进士,除南安推官有天愚山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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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泰宗(?
—17世纪),字默寘,浙江宁波府定海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谢泰宗是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浙江乡试举人,次年(1637年)联捷进士,授广东番禺知县。
县境盘古十八峒流寇长期未能剿灭,渠帅苏凤宇称王,号称万人;他出任南路监军剿灭流寇,用计抓获得苏凤宇。
其同党潜伏山巅计划劫回首领,苏凤宇望见后大叫令绳子断裂,士兵不敢靠近;他立刻下马手与其搏斗,终于在军前斩杀苏凤宇示众。
部下参将打算杀掉投降的数百人,拿出金盘玉带为献礼,他严词拒绝,令降兵免被杀害。
谢泰宗因功迁任工部都水主事,遭中伤而谪为福建泉州推官。
流寇入侵时,巡行视察;不久调任南安,因贪污被罚八千金助饷。
隆武帝继位,黄道周推荐担任兵科给事中,受命前往浙江;福京失陷后加入柴楼军队,不接受张存仁推荐,到七十岁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