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541—1621 【介绍】: 明常州府宜兴人,字安节,吴俨侄孙。万历五年进士。授会稽知县,选授御史。言大学士赵志皋昏庸宜罢,不纳。视长芦盐,绘饥民图上奏,请振贷。按江西,疏言税使潘相不法当治罪,不听。还朝后,陈新政要计,痛规首辅沈一贯。官至通政使。乞休去。有《奏疏遗稿》、《三忠文选》。个人简介
吴达可 (1541-1621),字安节,宜兴人。明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有政声,授选御史,视盐长芦,遇灾荒,力请赈贷。改按江西,严惩不法。累迁通政使,乞休,卒于家。有《奏疏遗稿》、《三忠文选》。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安节,宜兴人。万历丁丑进士,官御史巡按江西直隶历官光禄卿维基
吴达可(1541年—1621年),字叔行,号安节,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县)人。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五名举人,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五十三名进士,授浙江会稽县、上高县、江西丰城县知县,为官有名声。万历十四年(1586年),选为湖广道监察御史,曾经上疏请设立经筵勤学,并请万历帝与大臣、御史台的官员面议政务,万历帝称知道了。大学士赵志皋久疾请求归乡,没有批准。吴达可上疏力劝赵志皋,称其病老迈无能,应当罢免,万历帝没有同意。万历二十八年正月,请求因始和布令,举行皇长子册立为皇太子、加冠婚娶的礼仪,选取内阁大臣,补充负责谏议的官员,撤除掌管矿税的宦官使者,万历帝没有给予答复。之后他改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去长芦视察盐政。当年收成歉收,他绘成并敬上《饥民十四图》,竭力请求赈济。税务使马堂、张日华主张增加盐税,商人诡辩嘉靖中期大同用兵借走三万六千金,请求从盐税中补给,户部同意了请求。吴达可直言相争,事情得以停办。万历三十年(1602年),改任江西巡按御史,税务官潘相殴打辅国将军朱谋圮肢体,并并且拘禁宗人宗达,诬陷他们抢劫税金,弹劾上饶知县李鸿暗中主使。万历帝严厉斥责朱谋圮等人,免除李鸿官职。吴达可称,“宗人无故遭到刑罚,又再加以斥责,将使宗室人人自身感到恐惧。李鸿无罪,不应当削职。希望尽快惩办潘相罪行,恢复李鸿职位。”同为御史的汤兆京也极力陈述潘相的罪行,而且说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为元恶,是残害民众的官吏,不可存留一日。万历帝均不予听从。李鸿是大学士申时行的女婿,万历十六年考中顺天乡试,被吏部郎中高桂所忌恨,过了七年后成为进士。此事上,李鸿同潘相相争,以耿直刚强著称。潘相又请求开发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开发泰和斌姥山石膏,吴达可再次极力劝阻,内阁大臣也产生争执,事情最终作罢。回京后,他掌管河南道事务。协助温纯考察京都官吏,不久进言更改政要,恳请规劝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奏折被留在宫中。万历三十三年,提升为太仆寺少卿。万历三十六年,又改为南京太仆寺卿。万历三十八年三月改任南京光禄寺卿。万历四十年四月,晋升为通政使。镇抚史晋因罪罢免,上奏折诽谤朝廷官员,吴达可弹劾他,不久后者获罪。随后他进言请求纠正奏折的样式,摒斥邪恶之徒等建议,得到万历帝赞许同意。万历四十一年六月,上疏请求归乡离去。年八十一去世后,天启二年,赠右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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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01 【介绍】: 明江西馀干人,字惟贞,号及泉。隆庆二年进士,为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初擢御史,忤张居正,出为湖州知府,迁湖广按察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久之,进右都御史,屡言矿监、税监之横暴,不报。进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劳卒。仕宦三十余年,敝车瘦马,布衣蔬食。有《奏议》。维基
李颐(1542年—1602年),字惟贞、惟祯,号及泉,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馀干县(今江西省馀干县)人,隆庆戊辰进士,官至工部侍郎。隆庆元年(1567年)江西乡试中第三十七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联捷戊辰科会试第177名,三甲第二名进士,授职中书舍人。万历初年,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同官胡涍、景嵩、韩必显,给事中雒遵相继获罪,他上疏相救未果。之后负责清理湖广、广西军队,上疏请求免除士民远戍之苦,只充军邻近的卫所,得到批准。万历四年(1576年),因违背张居正意愿,被外迁,任浙江湖州府知府。万历八年,任苏松兵备副使。万历十一年,升任湖广按察使。郧阳兵变时,知府沈鈇被治罪,李颐上疏为他申辩冤情,并秘密杀死带头叛乱的人。因母丧丁忧去职。服丧期满,官复原职。万历十七年(1589年),李颐出任陕西按察使。万历二十年(1592年),升任河南右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再升为右副都御史。因定兵乱有功,升任兵部右侍郎。长昂骄横,李颐与总兵王保将其心腹小郎儿等七人抓住,叛贼于是害怕。不久,其别部伯牙入寇,李颐率领将士将其击败于罗文峪,升任兵部左侍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升右都御史。当时,朝廷派往使者到各地征收矿税。马堂驻于天津,王忠驻守昌平,王虎驻保定,张晔驻通州。李颐上疏道:“燕京是王气所钟之地,离陵寝也近,一开凿必定损伤灵气。”又称:“畿辅土地荒芜,收成不高,而敕令使者索求却不遗余力,恐怕临清变乱惨剧,将会重新上演。”不久,辽东税使高淮诬蔑弹劾山海同知罗大器,李颐再一次上疏反对征收矿税,并暗示万历怠政,称:“朝廷监官,外省的僚属,起初并没有统摄,况且辽阳的矿税与蓟门又有何关系?假若都效法高淮所为,官吏将无法归类处理。皇上执掌天下的权力,现在尽落入宦官,早上上奏,下午回报,如同声音的回响。纵使所弹劾的人应当治罪,以什么名义呢?更何况无辜之人,被暴虐的摧残。”所上奏疏皆无下文。李颐在镇任职十年,威望大增。宦官害怕李颐名望,故而畿辅百姓的日子稍微安宁。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他以工部右侍郎之职代刘东星管理河道。他上疏建议上筑决口,下疏故道,为长远打算。两个月后,因积劳成疾,卒于任内。赠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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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介绍】: 明福建海澄人,字敷德。万历十七年进士。授贵溪知县。后改霍丘,时大疫,乃捐廉施药,所活甚多。行取御史,出巡两浙盐政改革宿弊。继按山东,上疏纠劾税监马堂横暴不法。寻奉命按吴,卒。
温如璋(?—1608年),字孚德,福建海澄县人。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进士。初授江西贵溪知县,有治声。丁艰去职,服阙,补霍丘。三十年(1602年)二月擢为广西道监察御史。三十一年十一月出视两浙盐政,弹劾敢言。三十三年十一月巡按山东。三十六年又奉命按吴,发病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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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选明诗姓名爵里【介绍】: 明福建晋江人,字绍夫。万历八年进士,授寿州知州,入为刑部员外郎。历山东左布政使,就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请停矿税,论劾税使陈增、马堂。后召理京营戎政,改刑部尚书,预受两朝顾命。持议与争三案者异,攻击纷起。自是群小排东林,创《要典》,率推克缵为首功。时东林方盛,克缵引疾归。天启四年魏忠贤尽逐东林,召为工部尚书,视事数月,忤忠贤,引疾归。崇祯元年起南京吏部尚书,不就,卒于家。有《疏治黄河全书》。
字绍夫,晋江人。万历庚辰进士,累官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有数马集维基
黄克缵(1549年—1634年),字绍夫,号钟梅,又号梓山,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军籍,万历庚辰进士。福建乡试第八十名。万历八年(1580年),登进士第二甲第九名。知寿州,擢刑部主事,升员外郎,恤刑山西。晋郎中,出为赣州府知府。二十年升为四川提学副使,二十三年升湖广左参政,二十七年累官山东左布政使,二十九年移右副都御史、山东巡抚。六年秩满,三十五年加兵部右侍郎。三十八年以九年考满,加兵部尚书。四十年升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万历四十七年,改北京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时年七十一,条陈京营五议,寻署掌工部印务。四十八年加太子少保。改刑部尚书。因李选侍移宫案,与其他御史不和,被弹劾。红丸案中,支持李可灼进事,被给事中薛文周、沈维炳弹劾,仍然加太子太傅。天启四年十二月,起用工部尚书,视事数月,因与魏忠贤不合,辞官。崇祯元年(1628年),起为南京吏部尚书,不赴任。崇祯七年卒于家中,年八十六,谥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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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梦履,字元礼,直隶昆山(今江苏)人,明代政治人物,进士出身。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联捷己丑科进士,授刑部主事。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主试云南,历升郎中,迁荆州府知府。觐毕过家,父疾,留侍汤药者六月,而父殁。服除,有修郤者持之,左迁山东运同。至则核课引,追逋丁,丈园亩,清编户,盐政一新。迁知雷州府,山东人诣台请留,改守东昌府。时方旱蝗,河工复急,梦履一意拊循安集,岁不为灾。寻迁沂州副使,东人又请留,再改东昌兵备。税珰马堂贪暴,士民聚众焚其廨,击杀其党。梦履苦心调剂,请抚按奏减东税三之一,而惩首乱一二人以弥祸。以兼摄三篆,积劳卒于官,东人立祠祀之。
人物简介
杨光训(1555年—?),字汝若,号华端,陕西西安府渭南县人,民籍。癸酉乡试十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五十六名,登三甲第二十五名。工部观政,任四川南充县知县。补阆中县,称为神君。擢山东道御史,督课两淮盐政。寻改巡漕,又按山东,税使马堂激生民变,单骑往谕,罪首事者,余得贷,事遂平。迁顺天府丞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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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介绍】: 明福建晋江人,字奕开。万历二十九年进士。为御史,与周起元、李邦华、李炳恭、徐良彦称五鬼。首为顾宪成请谥,劾天津税监马堂九大罪,有敢言名。比巡两淮,颇通宾客赂遣,被劾,坐赃,天启中遣戍。
徐缙芳,字奕开,福建晋江县人。祖父徐荣,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父徐用宾,万历年间,援例授攸县簿。徐缙芳生于万历二年(1574年),师从何乔远。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初授溧阳县知县,升任江西道御史,为东林党人,与周起元、李邦华、李炳恭、徐良彦等,被目为五鬼。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月,为顾宪成争取谥号,又弹劾天津税监马堂“九大罪”,赢得敢言之名。万历四十年(1612年)十月巡盐两淮,透过宾客张汾收受赂遗。万历四十二年五月,工科给事中刘文炳上疏弹劾徐缙芳“纳贿贪赃”。万历四十四年四月,巡按御史证实徐缙芳确实存在贪腐事实。被劾,黜为民。天启年间遣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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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应芳(1584年—?),字仲实,号怀鹤,湖广黄冈县(今湖北省黄冈市)人。万历丁未进士。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联捷丁未科进士。万历三十六年授刑部山东司主事,历官刑部郎中。万历四十年(1612年)出为河间府知府,任内体察民情,奏罢税课,重修府志。时福藩之国,供亿浩繁,应芳议省节三万金。后三王之国,皆视为例。天津税珰马堂横肆,应芳得其弟不法事,捕讯之,马堂坐此遂去。四十四年升四川提学副使,无敢以片牍干者。四十七年升福建参政,天启元年升本省按察使,归卒。妻樊氏,黄冈人,年七十,张献忠军破城,樊氏白发皤皤,坐堂上,贼亦不欲加害,会见眷属受侮,乃正色大骂,遂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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