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俊(14世纪—15世纪),字秉村,江西南昌府丰城县沙湖人。丁俊是永乐十五年(1417年)的举人,宣德二年(1427年)成进士,八年(1433年)获授行在湖广道监察御史,巡按福建时有清约风范,部下用膳只吃豆腐,人称「豆腐御史」,正统二年(1437年)被赵奎弹劾曾把考核奸贪的按察司经历沈文铭更改按语为老疾,不能正当执法而入狱,次年(1438年)赎徒复官,明英宗下令吏部调部改用,到八年(1443年)再被揭发掩盖参政颜泽赃罪,降为河南推官,在任内去世,行李只有衣服数袭。丁俊的弟弟丁倬以徵辟任官,侄子丁璐则是天顺元年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