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后汉文·卷八十六【介绍】: 东汉陈国长平人,字子严。善《春秋左氏》。征辟皆不就。献帝初平中,避乱荆州,聚徒千余人。刘表以为武陵太守,不就。建安中卒。有《春秋左氏条例》。
容,字子严,陈国长平人。师事杨赐,郡举孝廉,州辟、公车徵皆不就。初平中避乱荆州,刘表以为武陵太守,不起。建安中卒。有《春秋释例》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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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5 【介绍】: 明山东莘县人,字础之。天启五年进士,授平阳县司理,弹劾不避强御。迁卢氏知县。崇祯八年农民军占领县城,以拒降被杀。维基
白楹(?—1635年),字础之,号擎宇,山东莘县(今山东聊城市莘县)人。天启乙丑进士,崇祯间官至河南卢氏县知县,守城身死。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与陈士奇并称《二难稿》。初授平阳府推官,弹劾不畏权贵,被降为浙江按察使司幕官;崇祯七年(1634年)官卢氏县知县,守禦城池,安抚叛民。次年冬,李自成农民军犯城,白楹面中流矢,仍率民巷战,兵败自刎而死。士民建祠祭祀,有《春山瑶草》流传。《卢氏县志》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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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纁(?—1644年),号玄公,湖广承天府钟祥县人,崇祯庚辰进士。官至四川副使。张献忠陷重庆,陈纁身死。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历官兵部车驾司主事,升陕西榆林道佥事。瑞王朱常浩为避李自成,自汉中逃往四川,陈纁随同护送。四川巡抚陈士奇保奏其为关南兵备副使,率领三千骑兵,镇守重庆。崇祯十七年(1644年)六月,张献忠破城,陈纁全家殉难。朱常浩、陈士奇、知府王行俭、巴县知县王锡等同死。清朝追谥节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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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光(?—1644年),字中黄,又字焕斗,别号西野,广西马平县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抚,被张献忠兵所杀。“柳州八贤”之一。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联捷进士,初任江西上犹县知县,五年调新建县知县,七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行取户部主事,调任吏部主事,历验封司、考功司,二年丁忧归。崇祯十年起补贵州提学佥事,十三年升本省右参议。崇祯十七年(1644年),官川北参政,被提拔为右佥都御史,代陈士奇职,巡抚四川。龙文光接到任命后,与总兵官刘佳胤兵三千,由顺庆驰援成都。数日后,部署尚未完成,成都已被张献忠起事军队攻破。起事军驱赶文武官员及军民男妇到东门之外,准备屠杀,史称“忽有龙尾下垂”,起事军队以为是祥瑞,于是停止行刑。龙文光仍然不屈,在濯锦桥被杀害。刘佳引自沉于浣花溪。《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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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江西新建人。崇祯十三年进士。知巴县,尝消灭当地农民军彭长庚之党,又斩摇黄十三家中之马超。后农民军蒙巨板穴城,锡灌以热油,多杀伤。城破被执,烙死。维基
王锡(?—1644年),字子美,号古田,江西新建县人,崇祯庚辰进士。官至四川巴县知县。张献忠陷城,王锡不屈而死。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联捷庚辰科进士,授四川重庆府巴县知县。曾随巡抚陈士奇歼灭土寇彭长庚部,又斩摇、黄贼首马超。崇祯十七年(1644年)六月,张献忠攻重庆,兵卒身蒙巨板挖城。王锡令灌以热油,杀死多人。城破,王锡被执,大骂不已。被凿去牙齿,仍骂不绝口。敌人捶其膝,仍仡立不跪。于是被抬至教场折磨致死,尸骨无存。巡抚陈士奇、副使陈纁、知府王行俭等同死。清朝追谥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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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俭(?—1644年),字质行,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市)人,崇祯丁丑进士。官至四川重庆府知府。张献忠陷城,王行俭不屈而死。崇祯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升郎中。出为湖广荆州府知府,改四川重庆府知府。善抚民驭兵。张献忠攻破重庆,王行俭被残忍切割杀害。巡抚陈士奇、副使陈纁、知县王锡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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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池州府建德人,字用章。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元氏知县。天启初累官至光禄少卿,极陈魏忠贤、客氏之罪。及吏部尚书赵南星、户部右侍郎杨涟等被贬,遂引疾归。忠贤党劾三俊与邹元标等“合污同流”,革职闲住。崇祯初起南京户部尚书兼掌吏部事。澄汰魏氏余党一空。后入为刑部,转吏部。乞休归。明亡后,家居十余年卒。维基
郑三俊,字用章,号玄岳,南直隶池州府建德县人。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联捷进士,授北直隶元氏县知县,调真定县知县,累迁南京礼部精膳司郎中,出为河南归德府知府。天启初年,召为光禄寺少卿,后改太常寺卿。崇祯元年(1628年),起南京户部尚书兼掌吏部事。郑三俊刚上任时仓库不足一月之饷,而郑三俊力祛宿弊,纠正怠忽职守的官员,并与兵部力争虚冒兵额的开支,不久之后士兵都能吃饱。看见芜湖、淮安、杭州三个地方榷关的官员贪污腐败,郑三俊也上书弹劾把他们罢免。崇祯八年(1635年)转任吏部尚书,主持京察,斥罢七十八名不称职的官员,时论都佩服他办时公平。接著他又上书请求「议官评、杜请属、慎差委」三事,都被崇祯帝采纳。后来又考绩入都,留为刑部尚书。崇祯十年(1637年),因曲庇侯恂下狱,卢象升等上疏救援,内阁先后拟旨“回话”、“为民”、“提问”,最后,崇祯帝批:“可将三俊罪状,一一讲明,不必更处奏事官。”。家门前悬挂有“天子三问”匾额。崇祯十五年后重新起用为刑部尚书,不久后又取代了李日宣成为吏部尚书。郑工俊先后举荐了李邦华、刘宗周足以继任吏部尚书,又荐黄道周、史可法、冯元飏、陈士奇四人,又奏罢不称职的吏部官员数人。但后来引进了吴昌时,故颇为世所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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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日芳(16世纪—17世纪),号蠡源,湖广承天府沔阳籍四川重庆卫酉阳宣慰司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黄日芳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广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中进士,工部观政,授霍丘知县,七年调任江阴县。后曾任职朱大典军队的赞画,监督刘良佐军协剿史。经史可法推荐,任兵部职方司郎中,和秦士奇到高邮督饷,别人都称他敏捷干练。史可法在军队亲力亲为,他劝告:「书檄委托幕府,兵饷委托胥吏,相公只需要主持就可。」又说:「用兵是致死之道,应以生机行动;将领是会死的官职,应以生气出行。汾阳有很多歌姬,穷奢极欲,何曾因为私情废弃公务。」史可法笑而不答。随后他负责防河、清河和高邮,与来到的清朝使者辨论,又与陈士奇驻守邵伯,到扬州失陷后回乡。隆武帝继位后,起用他为太仆寺少卿,福京沦陷后,不入城市,十馀年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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