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郑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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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4—1535 【介绍】: 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思徵。弘治六年进士。授都水主事。为宦官所诬,下狱,谪云南驿丞。正德时累迁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嘉靖初改抚江西。奏免杂税,积谷备荒。后进兵部侍郎督两广军务。尝上言广兵疲弱不可用,触怒抚宁侯朱麒,为流言所中,被劾。引疾归。嘉靖六年起为右都御史治黄河,议于昭阳湖东,开新运河。工未竟,帝令罢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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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应期(1474年—1535年),字思徵,别号值庵,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苏州吴江)人。
弘治六年进士,历仕三朝,几经起落。
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盛应期为盛寅四世孙。
弘治六年(1493年)成癸丑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管理济宁诸闸。
太监李广家人贩卖私盐到济南,因畏惧应期将私盐投水逃走。
李广因此怀恨,借南京进贡内官诬陷盛应期阻荐新船,逮应期及主事范璋下诏狱。
谪官云南驿丞,迁禄丰县知县。
正德初年,历官震南佥事。
与御史张璞、副使晁必登抵制镇守太监梁裕,梁裕弹劾三人,全部下诏狱,张璞被拷打致死。
此后,乾清宫火灾,盛应期得以复职。
历官陕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任内讨平天全六番招讨使高文林。
正德十四年(1519年)因丁忧归里。
嘉靖二年(1523年)起故官,巡抚江西。
宸濠之乱后,江西满目疮痍,盛应期奏免杂税数十万,并请留转输南京米粮四十七万、银二十万,赈济饥民。
次年,进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
御史许中弹劾应期暴虐,御史郑洛书又劾应期贿结权贵。
应期已迁工部侍郎,引疾去官。
嘉靖六年(1527年),黄河决堤,流入沛县之北的庙道口,淤积泥沙数十里,运河不能行,侍郎章拯不能治。
尚书胡世宁、詹事霍韬、佥事江良材建议在昭阳湖之东另开漕渠,为长久之计。
随即按御史吴仲之言召章拯还,即家拜盛应期为右都御史,前往治理。
盛应期开挖新河,从昭阳湖东北到留城口。
未成撤职,后来遇赦,复官致仕卒。
应期罢官后三十年,新河由朱衡接续完成。
石英中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松江府上海人,字子珍。
知县郑洛书负人伦鉴,一见称奇才。
嘉靖二年进士。
官刑部主事,以事获罪罢官。
著述古乐府《纪梦》、《七宣》等,含讥隐刺,类邹阳、枚乘,而绮丽过之。
有《石比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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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中(1498年—1529年),字子珍,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官员。治《易经》,由县学生中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三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联捷癸未科会试第三十四名,第二甲第四名进士。官刑部主事。石英中为人负才放诞,目中无人,常抚乃翁背曰:“如此狗形,乃能生书。”嘉靖七年,石英中的家僮与媵妾私通,被石英中发觉后处死并碎尸,并令家仆将尸体扔到邻居的井里。后来这件事被人告发,他被罢官下狱,刑部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