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詹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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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甬上耆旧诗·卷十一
讳循义,字时行,邺嗣高祖也。
以所居草堂面六峰,学者因称六峰先生。
年十四,为名诸生闻里中。
大参刘君家,有藏书多未行世者,乃手刺造门,欲借其书。
刘君视先生风器非常,因诡曰:“吾家书不传,少年但能造观,当不惜。
”先生如言,每晨往裹糒,及暮而归。
刘君因款先生午餐数月,遂谢去。
刘君曰失礼少年奚遽辍读耶先生谢曰已诵之矣刘君惊为叩诸书大义尽答如响因大相叹服嘉靖二年中进士对策已定第一当事忌其言切直置三甲出为池州推官郡中有王氏豪为雠所告前司理喜击大姓遂尽按王氏死数人所系尚十馀人罪俱重其后郡太守司理以前吏能锄豪且恐冒受赃遂不覆案然其罪固有疑先生知其冤状乃喟然曰为吏自避嫌此其宿行不信耳且治狱惟论罪重轻非谓陶朱公子日可杀也即召两家集庭下好谓曰王氏固非无罪然其家破有死者罪巳足偿今理官为两家释其怨各抆拭自新如何时告家讼久亦悔尽感泣先生即手书札子数千言立决遣十馀人传书论报郡中歌之曰李公来晚使冤不遣李公旦来圜扉夜开司李三年凡摄旁郡二摄旁大县三皆有绩召入为御史首上议郊社礼疏奉命督仓陈便宜十馀事俱定为法又奏浚通惠河省挽费岁以万计上以故知先生先生素有威重在台诸权贵尽侧目人呼所馆曰李御史胡衕尝以事绳中贵人益恨之思得陷先生会出按江右乃潜遣人乘夜焚先生船失印及精微批文具疏请罪上既知先生名即命更镌御史印趣巡方竟无罪先生念上恩益厉气所过百城震竦豫有豪曰赵公子本尚书家儿劫人妻某御史女为奸创其夫亡匿父宅俱不可得先生至并遣人破户出之治以法行部至高安其乡吏部郎况氏宅近学宫日稍侵宫旁𤲬地为其家园先生至展庙诸生数百人具牒讼之先生行视立判诸生词尾千言即毁况氏垣反其侵地况氏终身不得与荐绅齿前后斫论荐豫章人才如熊浃欧阳铎邹守益詹泮诸公俱后为名臣天下所重时夏公言首当轴新治第欲茯第旁十馀家益大其宅乃私书属任其事先生不可由是与夏公有郤时严相嵩方齮龁夏公闻之喜即遣人口约使论夏公启边衅罪当从中下之先生曰不幸见忤当轴然其复封疆议正某不敢毁大臣以媚大臣使者还报嵩意惭即出公守衡州奏治复最会以病告归卒于家得年五十六先生无他嗜好独喜积书遇典籍善本虽家有此编重副必得闻人工诗善书法远购极千里在长安时日命诸小史曰若赍素一幅分乞某公某公诗索其自书若往上书即长跪面请使退则借手矣小史素畏公如约长安诸君戏相语曰行行且止避兰台小史畏面索书也所著鄮溪集行世当世宗朝夏公持国秉最幸已而严嵩进一时廷臣不左袒夏则右袒严耳或曰夏公固贤者嗟夫身为国谏臣持正议难惑以非即贤相国且不附况肯比大奸耶是可为人臣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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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循义(1488年—?年),字时行,号鹿岩,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治《易经》,正德十一年(1516年)由国子生中式丙子科浙江乡试第七十三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进士。授池州府推官,嘉靖八年九月选授山东道试御史,十年巡视漕运,十一年六月巡按江西,舟中失火,印信批文俱毁,上疏自劾待罪,诏夺俸三月,更给批印。以忤严嵩,出为衡州府知府,不久以病告归,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