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516—1589 【介绍】: 明宁国府泾县人,字子警,号毅斋。嘉靖四十五年进士。隆庆时为刑科左给事中,忤高拱,出为山西参议。万历初官广西副使,移疾归。缮水西书院,讲王畿、钱德洪之学。有《毅斋闻道集》。维基
查铎(1516年—1589年),字子警,号毅斋,南京宁国府泾县(今安徽省泾县)人,进士出身。查景明之子。应天府己酉科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六名进士。都察院观政,本年十月授德安府推官。隆庆三年(1569年)闰六月升任刑科给事中。隆庆四年(1570年)五月任户科右给事中,十月升刑科左给事中,因得罪大学士高拱,五年二月外迁至山西左参议,十二月患病致仕。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起用山西,五年正月升广西副使,患病致仕。八年(1580年)十一月起复,补任广西兵备副使。十年四月,移疾归,修建水西书院。年七十四卒。著有《毅斋经说》一卷、《西汉菁华》14卷、《毅斋奏疏》1卷。有子查琪清、查琅清、查玕清,学生萧彦。
人物简介
【生卒】:1517—? 【介绍】: 明浙江馀姚人,号见海。嘉靖十七年进士。屡起屡谪。隆庆二年命督河道,三年河大决于淮徐间。大立乃上疏言治河事,言朱衡所开新河运道之利,并请增浚回回墓至鸿沟,引昭阳湖水沿鸿沟出留城之水道。又痛言民间愁苦之状,且绘图以献。次年,大立主持之各项工程次第告成,升工部侍郎。而山东诸水复涨,河道复淤,被劾罢。万历初起复,历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归。维基
翁大立(1517年—1597年),字元本,又字儒参、道生,号见海,浙江余姚(今宁波)人,进士出身。嘉靖十三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会试第七十八名,二甲二十八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司郎中,二十五年正月恤刑江西。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升湖广督粮参政,三十三年十一月其职务被裁革,令赴部别用,三十六年升江西按察使,十二月升广东右布政使,累官至山东左布政使。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成为封疆大吏,三十九年三月被礼科给事中曾濂弹劾,被令回籍听用。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起复为巡抚山东兼理营田,因母丧丁忧去官。服阕,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翁大立奉旨接替朱衡,担任总理河道都御史。次年七月,黄河在沛县大决口。京杭大运河中有二千多艘粮船,在台庄以南的邳州河段受阻。翁大立上疏言:“臣按行徐州,循子房山,过梁山,至境山,入地浜沟,直趋马家桥,上下八十里间,可别开一河以漕。”即所谓的泇河。朝中廷议准奏,但不久黄河水退,京杭运河得以顺畅通行,翁大立的奏折建议就束之高阁彻底搁浅了。隆庆四年(1571年)六月,鸿沟、境山、淮河疏浚等水利工程竣工。明穆宗非常高兴,想要擢升翁大立。但此时黄河、淮河同时发水灾,引发决口,不少河道被淤塞。更严重的是,泰山庙到七里沟,十多里淮河被淤塞,淮河水从朱家沟满溢而出,居然改道至清河县河南镇,与黄河合流。此时翁大立正在京师担任工部右侍郎一职。隆庆皇帝下令让新上任的河道总督都御史潘季驯总管水利工程,负责防洪治灾。不料,黄河在邳州大决口,睢宁水道被淤塞长达一百余里。翁大立马上上奏,建议开泇口、萧县二河道。翁大立并配合潘季驯的工作,重新筑造堤坝,弥补决口。水灾不久消退,漕运得以再次畅通。但事后翁大立、孔昭等人仍因“迟误漕粮”遭削籍。隆庆六年(1572年)锦衣卫指挥使周世臣在自己家中被杀,把总张国维前来捕盗,惟有死者的婢妾荷花儿及家奴王奎在,遂声称二人通奸弑主。狱成,刑部郎中潘志伊对此怀疑,许久未结案。及翁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愤怒荷花儿弑主,强迫潘志伊尽快处决凶手。潘志伊依然存疑,翁大立就委命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两人竟无所平反,被置极刑。数年之后,真凶被捕获。京城人竞称荷花儿冤死。明神宗大怒,欲重谴翁大立等。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乃追夺翁大立职,调王一忠、王三锡于外。潘志伊已升九江府知府,亦贬为陈州知府。万历二年(1574年)起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次年担任刑部右侍郎,不久升任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六年(1578年)致仕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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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9—1607 【介绍】: 明陕西三原人,字景文,一字叔文,号一斋。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寿光知县,征迁户科给事中。累迁至左都御史。时矿税使四出,所至作恶多端。纯屡疏陈,不报。曾倡诸大臣伏阙泣请罢矿税。后以与首辅沈一贯不合,力请致仕。卒谥恭毅。有《温恭毅公集》。维基
温纯(1539年—1607年),字希文,号一斋,更号亦斋,陕西三原县人。明神宗万历时期名臣。嘉靖甲子陕西解元,乙丑进士,万历时官至工部尚书、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少时为人凝重,不苟言笑。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二十六岁时举陕西乡试第一,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会试联捷二百五十一名,廷试三甲五十九名进士,兵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山东寿光知县,颇有政绩。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选授户科给事中,三年三月升吏科右给事中,五月升户科左,四年三月升兵科都给事中,以敢言著称。因与首辅高拱政见不合,十月出为湖广参政,以告病回乡。高拱罢职,六年(1572年)七月起为河南参政,分守南阳。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升任太仆寺少卿,五年(1577年)四月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一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二月升光禄寺卿。七年(1579年)正月,转太常寺卿。因与首辅张居正意见不合,在七月请求养病告老归家。张居正死后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十一年十二月再次起复为太常寺卿,十二年三月转大理寺卿,六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十五年(1587年)二月,调任户部右侍郎,三月转左侍郎,十七年(1589年)九月以母忧去职。除丧后,二十年四月起为南京吏部尚书,主持癸巳年(1593年)京察。事毕,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升工部尚书。以父亲老迈,上书乞归家奉养,七月准在籍侍养。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终丧,五月召为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主持己亥年(1599年)京察。以争请下考选、罢矿税、释逮系诸臣三事,为朝野所瞩目。由因于永清、妖书、楚宗三案及乙巳年(1605年)京察,与首辅沈一贯交恶。不久,三十三年七月被迫致仕。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闰六月初三在三原家中去世,年六十九,赠少保,谥号“恭毅”。关于他的事迹,有明萧彦《掖垣人鉴》(万历间刊本)卷一五,明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万历三十八年刊本)卷一,清徐乾学《明史列传》(旧抄本)卷七六,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二〇均有专传。《明史》载温纯:“肃百僚,振风纪,允称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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