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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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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人,费氏子。谒楚石千岩无见无闻诸大尊宿。因缘不契。后之匡庐。遇无极源和尚。亲炙之。源终日不语。无所启发。一日值源如厕。师急趋前问曰。如何是祖师西来意。源擒住曰。道道。师豁然顿悟。
槜李诗系·卷三十一
惟则,字天真,小字僧宝,湖州人,海盐海门寺僧。洪武初,徵高僧赴天界,白庵金公首荐之。以足疾辞。澉川有胡秋碧者,善传神,尝欲画师像百幅施人,画将半而师化。俄而日本夷人至见之,皆罗拜曰:“此吾国祖师也,安得在此。”竞以金购之。有《冰檗禅师语录》,曲江钱惟善为之序。又有《鸦臭吟颂古百二十偈》,宗门多传之。黄鹤山樵王蒙题其像曰:“道人自是门户别,萝户松窗总奇绝。时将无心拈似人,笑指寒潭印秋月。”
高僧摘要·化高僧摘要卷四
字天真。姓费。吴兴人。父君泽。母沈氏。梦异僧分卫。觉而有娠。及诞。异香袭人。其父卒。随母适秦川澉上髫年志求出家。礼本郡祐福高林寿公为师。十六岁受具。二十三首谒楚石琦公。次谒千岩长公。无见睹公。无用宽公等。一十八人。皆因缘不契。后之匡庐。闻无极源者。乃雪岩钦禅师之子。年已百岁。独坐茅庵。终日不语。师径造之。值源厕上。乃趋问云。如何是祖师西来意。被擒住云。道道。师于言下释然顿悟。但摇手而已。源曰。子有所得耶。疾答之云。何得之有。源又云。子作道理耶。师拂袖而出。自是机辩澜翻。有不可婴之锋。遂服勤月馀。日益玄奥。诸方闻而咸畏服之。灵隐平山林公招致。俾掌藏钥。后众请开法于海门祐福禅院。千指围绕。如示众云。鱼吹浪。鸢掀风。鸡鸣犬吠异不同。于斯荐得未为切。俯仰黑云千匝蒙。若要彻。急下工。慎勿解会。须磨砻。不因立志久无变。一喝安能三日聋。显机用。奚有穷。铁壁银山一拶通。生擒活捉不留迹。吞吐回互称大雄。若向秋风江上过。芦花定白蓼定红。洪武初。徵天下高僧赴京。师列首名。俄以足疾还海上。化木造禅院。神输鬼运。木从井中出。时值大旱。澉盐至嘉兴。河涸不通。本府太尊。闻师名。特诣澉川祈雨。师许太尊备座船回去。即时书一小匙。付一童子。出澉城东门。投之海中。嘱童子竟归。莫转头观望。此童不及入城。而大雨如注。河路尽通。太尊乘鹢而返。
南宋元明禅林僧宝传·卷十三
禅师。
名惟则。
字天真。
祖姓费。
湖州人也。
慕禅宗而脱白焉。
即跋涉谋道。
不计得失。
历见一十八员知识。
俱不契。
千岩禅师。
以则为大器。
乃谓之曰。
当今佛法。
大有子知见迥别。
不能了悟。
无极源老人者。
隐西江匡庐。
将六十年矣。
虽腊高百岁。
未将此道易赚于人。
子宜见之。
或缘在彼。
亦不孤负子行脚苦心也。
则往谒之。
见源枯坐木龛。
常达旦不卧。
霜眉如戟。
威德逼人。
惟三五白发侍僧同居。
则展拜足下。
拟请益。
弗能申词而出。
私问侍者曰。
和尚座下。
有禅者来往否。
侍者曰。
来者多矣。
柰老汉煞不近情。
率以孤寂引去。
纵有求住者。
难受龛前曲折。
则曰。
我求依栖可乎。
曰。
住即得。
只是不可问佛法。
则闻说大惊。
居三月馀。
果不蒙一言启发。
一日值源如厕。
则遂问曰。
如何是祖师西来意。
源公擒住曰。
道道。
则气索不能对。
源托开。
则失脚倒地。
大悟。
失声发笑。
源曰。
子有得耶。
则便连摇其手。
源曰。
黄河三千年一度清。
于是服勤久之。
源公乃谓曰。
当时雪岩先师言。
我福薄不宜出世。
只可山边水边。
觅一个半个足矣。
今住此山。
不意子来。
然子缘十倍于我。
时至矣。
宜东行。
则既受命。
遂应嘉禾海门之请。
上堂曰。
三三三。
九九九。
海门潮音似雷吼。
香浮菊圃献金钱。
灵感杞堤呈玉狗。
你也有。
我也有。
捩转南辰看北斗。
忽涌身。
作修罗擎日月势。
便下座。
有僧问。
如何是日面佛。
则曰。
今日云生。
如何是月面佛。
曰。
夜来再看。
僧又问。
作么是佛祖为人处。
则曰。
狗舐热油铛。
秖如和尚。
还有为人处也无。
曰。
猛虎当路坐。
问。
吃茶去意旨如何。
曰。
舌头不出口。
进云。
便是向上事否。
曰。
掩鼻偷香。
洪武初。
蒲车徵则。
赴皇都法会。
则因足疾疏辞。
高帝手敕曰。
无心野鹤。
不忘霄汉翱翔。
跛脚老僧。
可任山云自在。
乃赐还山。
示众曰。
菊绽东篱香正浮。
海天空阔月华秋。
当阳拈出吹毛利。
剿绝纵横六不收。
又诫其门人智安曰(安号懒云)。
镜非不明也。
盲者持之以盖卮。
琴非不高也。
聋者用之以拄户。
有此境界。
方得自在。
否则总被高明二病。
侵入膏肓。
妄为人师。
自招罪犯。
故吾无极老人。
一生不为高明所买。
所以人天莫柰渠何。
癸酉二月。
则有捐座意。
弟子请遗语。
则笑曰。
平常说底不是耶。
遂奄化。
初胡秋碧。
欲写则顶相千辐。
流施人间。
将半。
适日本人至见之。
皆罗拜曰。
吾国祖师也。
安在此乎。
竞以金贸之东归。
赞曰。
凡读史至精神相贯处。
惟恐其欲尽。
盖今古之同心也。
余读天真行状。
至参无极老人。
老人一段威德。
犹在纸上逼人。
恨不展日为年。
使老人绪馀。
广满人间。
饶益浇漓之俗。
可胜幸哉。
然天真操履。
酷肖其师。
岂非蟠桃有核乎。
或谓。
丹山羽王。
不容伪矣。
李骥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67—1436 【介绍】: 明山东郯城人,字尚德。洪武二十六年举人。入国子监,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历新乡、东安知县。宣德五年擢河南知府,行火甲法,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盗者署其门“盗贼之家”。自此道不拾遗。
维基
李骥(1367年—1436年),字尚德,中书省兖州郯城县(今山东济宁市兖州区)人,进士出身。
洪武十八年,登进士二甲第一百零三名(《明史》等记载为洪武二十六年举人,为误)。
后授予户科给事中,洪武年间管理市场盘问商旅极为苛刻,李骥上奏请求停止,不久被告发违纪免职。
建文帝即位后,李骥被举荐为新乡县知县,任内安抚流民,提供农具从事生产,数千人因此返回家园。
李骥母丧丁忧,当地官员百姓先后四次上奏请求留任,但没有获得批准。
李骥丁忧期满后,永乐二年,改任东安县知县,任内为民请愿、重修东安县城防大门,因此获得吏部侍郎李昶等人举荐,升任刑部郎中。
因事牵连,被贬保安卫。
洪熙元年,明仁宗批准起用,李骥担任监察御史,期间上书十条治国安民策略,获得采纳。
宣德五年(1430年),李骥前往巡视粮仓,发现军人高祥偷窃军粮,李骥将其逮捕、严加拷问。
当时按《大明律》规定军官犯罪需请旨奏报,但李骥未经程序就审查,被定“应奏不奏”,被罢免。
与此同时,高祥父亲散播谣言,称高祥与张贵等人一同盗窃,李骥接受了张贵贿赂,所以只罚高祥一人。
刑部侍郎施礼提议将李骥处死。
李骥上书申辩,明宣宗接受申辩、并要求施礼与都察院再次调查,最终證明了李骥清白。
明宣宗斥责了施礼、恢复李骥官职。
宣德五年十一月,李骥升任河南府知府。
任内政绩突出,之前河南府境内有盗窃,李骥建立火甲制度,明确如果一户被盗,由户所在甲的百姓全部负责赔偿。
而一旦查出盗贼,就在其家门上写“盗贼之家”字样。
此外他还撰写《劝教文》宣扬教化,之后民风大变,河南府境内路不拾遗。
其境内有伊王府,伊王朱颙炔多次用私事托付李骥,李骥均不听从。
伊王府的内臣与兵士经常为害百姓,也被李骥阻止,因此特别忌恨李骥。
有一年冬至,朱颙炔命李骥在四更时分去王府行礼,李骥如期抵达,朱颙炔却诬陷其迟到,并将其捆绑惩罚,次日才释放。
李骥将此事上报明宣宗,宣宗大怒,下诏斥责朱颙炔,并将伊王府的承奉、长史、典仪等逮捕入狱。
李骥为官端正谨慎,在河南府任职六年后去世,享年七十岁。
死后当地官员百姓为其吊唁失声痛哭。
死后由杨荣撰写《河南府知府李君骥墓志》,收录于《国朝献徵录》(卷之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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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761—1823 【介绍】: 清湖北孝感人,字笔珊,一字贲山。乾隆五十五年进士,分户部主事。嘉庆间为御史,前后条陈甚多。擢内阁侍读学士,进太仆寺少卿。道光间转通政使司副使。工诗文,惜多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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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远煐(1761年8月5日—1823年7月8日,乾隆辛巳七月初六日-道光癸未六月初一日),又名远瑛,字贲山,号笔珊,又字蕴华、碧珊。
湖北省汉阳府孝感县(今属孝感市孝南区)人,诗人,道光年间官至通政使司副使。
乾隆四十年(1775年),年十四岁成为邑廪生。
五十三年(1788年),中式戊申科湖北乡试举人。
五十五年(1790年),中式庚戌恩科会试,殿试位列第二甲第三十二名。
以主事用,签分户部学习行走。
补户部陕西司主事。
嘉庆三年(1798年)五月,以户部主事差充戊午科四川乡试副考官。
十月十八日,吏部引见,朱批记名以都察院监察御史用。
后升户部贵州司员外郎、陕西司郎中。
五年(1800年),充庚申恩科顺天乡试同考官。
六年(1801年),考选山东道监察御史。
七年(1802年)二月,奏请调整湖北省盐务、以杜积弊:「楚省行销两淮纲引,近年该管道员私立封轮之禁,将淮纲先到船只查验号数开售,其后到船只均封贮汉河,不准抢卖,奸商得以居奇垄断,民閒有淡食之虞。
又将已裁汉商匣费酌定银数,并逐渐加增,致该商等暗扣折头、滥行开支……己未庚申两年,共派银八十馀万及百万两不等。
」嘉庆帝命湖广总督吴熊光彻查。
八年(1803年)十一月,奏陈:「本年查办贵州陕西经理军需各员案内,有原参『严加议处』而吏部仅照常例核议者。
有原参『分别严议』而吏部不按银数多寡、概议以降五级调用者。
」吏部覆奏,按照定例,各省督抚参劾属员,不得用严加议处字样;嘉庆帝谕嗣后吏部将奏请处分未协之原参督抚随摺声明,候皇帝定夺。
九年(1804年)八月,奏参当年二月刑部被窃赃罚库银一案,刑部反覆派员研讯,迁延半年,仍未审明正贼真赃,请将堂官、司员分别核议。
嘉庆帝认为刑部只侦讯看守库房的低阶小马兵丁人等、反覆刑求以致忽然认罪又忽然翻供,且刑求到体无完肤,显然有冤抑、拖毙无辜,谕将长麟、赓音交吏部察议,董诰、德瑛、熊枚、姜晟、瑚素通阿及审办司员交部议处,并改派精明司员讯办。
此后升转河南道掌道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
十二年(1807年)十一月,奏称:「运使崇福改用御史、郎中,其他年衰重听者概不得援以为例,并请敕下部院大臣如有龙钟衰颓之员,随时秉公查核。
」嘉庆帝认为外省司道大员,于引见召对时如果年老重听、精力衰颓,往往酌量改授京职;而量材简用都出自皇帝裁示,原无定例,且京察引见时可令衰老官员休致,批评乔远煐所奏「妄言国政」。
十三年(1808年),充戊辰恩科顺天乡试同考官。
十六年(1811年)二月,奏陈「考试供事,请毋令翰林院编检及庶吉士代出图结。
」获采纳,上谕:「翰林为京员清秩,非在署行走司曹可比。
若纷纷代供事出结考试,临期识认,于体制未协。
嗣后各衙门考试供事,所有编修检讨及庶吉士等官不准出具图结。
其边远省分,在京六品以上人员较少,著准其取具七品京官图结,再加印结收考。
若有六品以上人员可出印结者,亦不准出具图结。
」九月,与御史刘奕煜、左副都御史诚安先后奏参吏部铨选兵部主事员缺程序错误,最终使管理吏部事务大学士勒保及全体堂官遭到处分、满吏部尚书瑚图礼遭降调副都统阿克苏办事大臣。
十一月,弹劾湖北按察使周季堂偏袒署知县黄南金「滥责生员,案件拖延一年不结,并蓄养戏班、收买优伶,且每逢放告之期,先令代书呈缴制钱五十千文」,周季堂因此遭到革职审办、发遣新疆乌鲁木齐效力赎罪。
十七年(1812年)十一月,奏请谕令直省督抚,严饬州县官速结词讼及缉捕要犯、按例处分。
获赞赏及采纳。
十八年(1813年)十月,奏请宣扬教化,以正人心,以厚风俗。
获得采纳。
此后记名以道员即用,升迁户科掌印给事中、内阁侍读学士、太仆寺少卿、通政使司副使。
诰封资政大夫。
道光三年(1823年)六月初一日,卒,年六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