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介绍】: 明四川忠州人。官石砫宣抚使。万历二十七年,以三千人从征播州,大败杨应龙,为南川路战功第一。后为部民所讼,瘐死狱中。其众由妻秦良玉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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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21 【介绍】: 明四川忠州人。秦良玉兄。泰昌时征秦良玉部援辽,邦屏与弟秦民屏率数千人先往,诏授邦屏都司佥书。天启元年,渡浑河,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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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24 【介绍】: 明四川忠州人。秦良玉弟。泰昌时,从良玉率石砫宣抚司土兵援辽,以功授守备,进都司佥书。天启初,还石砫征兵,而奢崇明党樊龙反重庆,乃从良玉往击,擢参将,收复重庆,进副总兵。后从王三善攻安邦彦,在大方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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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66—1638 【介绍】: 明浙江山阴人,字懋和。万历二十年进士,除大理评事,迁苏州知府,历官四川布政使。天启元年以永宁奢崇明及贵州安邦彦反,加兵部尚书兼督贵州、云南、广西诸军务,移镇遵义。以平乱功,加少保进少师。著有《督蜀疏草》、《朱襄毅疏草》。维基
朱燮元(1566年10月26日—1638年5月7日),原名懋赏,字懋和,号恒岳,一号石芝,行明二十一,浙江山阴县(今属绍兴市)人,明朝政治、军事人物。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七十一名进士,仕至兵部尚书贵州总督。任大理寺评事,后任苏州知府。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矿税使太监孙隆在苏州横征暴敛,激起以葛成为首的万余织工群起抗暴。时朱燮元已升川南道以“兵以御外寇者”为由反对武力镇压,采取劝谕解散。葛成挺身投案,要求免及他人。朱燮元又竭力说服上级,不仅免去葛成的死刑,而且不旁及一人。万历三十五年(1606年)朱燮元以父母年高弃官归里,直到万历四十四年(1615年)才起任陕西按察使。万历四十六年(1617年)转四川右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奢安之乱,奢崇明、安邦彦反,朱燮元加兵部侍郎,总督四川及湖广荆、岳、郧、襄、陕西汉中五府军务兼巡抚四川。朱燮元坚守成都百余日,以石炮破吕公车,又令秦良玉率白杆兵等收复重庆、永宁。天启四年,以兵部尚书兼督贵州、云南、广西军务,移镇遵义。崇祯二年(1629年)八月,安邦彦、奢崇明合兵十万进犯赤水、永宁,朱燮元诱敌深入,又派奇兵“绕其后,急击之,贼大惊溃”,杀奢崇明、安邦彦。又招抚流亡,修路筑驿,广开屯田,西南遂安。朱燮元为之进少保,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后加少师、左柱国。卒于官,年七十三,赠太师,荫世袭锦衣卫指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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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宰(1573年8月24日—1666年),字德衡,号平华。福建漳浦县人。万历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左侍郎。林宰自幼勤奋好学,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登进士,授常州府无锡县知县。无锡人顾宪成方革职归里,倡修宋代杨时讲学的东林书院,林宰与知府欧阳东凤均支持,并为之捐款。不久,升吏部主事,再升郎中,外任四川按察使。天启元年(1621年),四川永宁(今叙永)宣抚使奢崇明反,次年攻打成都。林宰与布政使朱燮元、周著,巡按薛敷政分守四门,并又密召石砫土司秦良玉提兵来救,解成都之围。朱燮元因功升巡抚,林宰升布政使。不久,升太仆寺卿、南京兵部左侍郎,以父母年老,上疏请求归养。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捕杀东林党人,毁天下书院,发现林宰曾为东林书院撰写碑记,削其职。崇祯元年(1628年)恢复。隆武元年(1645年),起林宰为兵部尚书,因已近九旬,未赴任。清康熙初卒于家,享寿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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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0 【介绍】: 明四川永宁宣抚司人。初从奢崇明为伪总兵,后率众降,授参将。崇祯中,累迁副总兵,镇川北。年七十余,马上用五石弩,中必洞胸,军中号“神弩将”。屡破张献忠军。巡抚邵捷春倚令与秦良玉如左右手。十三年,守竹箘坪,献忠兵大至,令力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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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4 【介绍】: 明福建漳浦人,字平人。好学有文名,天启五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崇祯四年考选,授礼部主事,累官副使,督四川学政。士奇实不知兵,然廷臣荐其知兵,十五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张献忠破夔州,全蜀震动,士奇守重庆,城陷被执死。维基
陈士奇(?—1644年),字平人,福建漳浦县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抚。张献忠破重庆,不屈而死。好学,有文名,但不知兵事。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崇祯四年(1631年)授礼部主事,升广西提学佥事。因父丧丁忧归里。服阕,起用为重庆兵备,不久改贵州,再督学政。又因母丧丁忧。服阕,起为赣州兵备参议,进副使,督四川学政。廷臣交相上疏,荐举士奇知兵。崇祯十五年(1643年)秋,擢右佥都御史,接替廖大奇,巡抚四川。松潘兵变,聚众数万人,士奇谕以祸福,全部就抚。士奇本为文人,好与诸生谈兵,朝廷以为其通晓兵事,结果临战却以文墨为事,导致军政废弛。女将秦良玉请求分守十三关隘,士奇也置之不理。四川防守堪忧。崇祯十六年十二月,朝议以其不称职,命龙文光代之。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月,北京发生甲申之变,大顺李自成入城,崇祯帝自杀。陈士奇本已卸任,闻讯道:「必报国雠。」于是留驻重庆,抗击张献忠。二十日,城破,陈士奇与副使陈纁、知府王行俭、知县王锡均被执。士奇大骂。敌兵将其缚于教场,方要处决,忽然雷雨大作,咫尺不见。张献忠仰天道:「我杀人,何与天事!」用大炮向天轰击。不久,天气转晴,于是继续行刑。士奇骂不绝口而死。《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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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4 【介绍】: 明陕西凤翔人,字安侯。崇祯七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曾疏陈节财六议与东厂三弊,皆为思宗所纳。十五年出按四川。十七年,张献忠破成都,被执死。维基
刘之勃(?—1644年),一作之渤,字安侯,陕西凤翔县北乡刘家沟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按御史。张献忠破成都,刘之勃兵败殉国。崇祯七年(1634年)进士,由行人升御史。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十五年,出按四川。流贼张献忠将入蜀。秦良玉向刘之勃请兵,之勃同意其计策,但无兵可发,向蜀王朱至澍借钱,蜀王又不理会。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陷成都,之勃与巡抚龙文光、建昌兵备副使刘士斗等分陴拒守,初九日黎明,张献忠命人用炸药炸楼,北楼陷,贼人入城。蜀王至澍及妃、夫人以下皆遇害。张献忠生擒刘之勃,由于刘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之勃大骂,张献忠将其凌迟,刘之勃临死前道:“宁多剐我一刀,而少杀一百姓。”南明弘光帝授之为四川巡抚,可是刘之勃已死,《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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