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熊廷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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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湖广江夏人。
熊廷弼长子。
少有文名。
常劝谏父勿太刚急。
廷弼下狱,兆圭赴京师,料理其饮食。
廷弼被杀后,拾骸骨步行而归。
魏忠贤诬廷弼赃十七万,令湖广逮诸子下狱追比,兆圭遂于狱中自杀。
赵楫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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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楫(1545年—?
),字汝进,号用吾,顺天府大兴县民籍,浙江山阴县人。
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九十四名举人。
隆庆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会试第三百六十五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三名进士。
初授知县,万历五年七月考选山东道试御史,六年巡按陕西,九年冬十一月巡按河南,十年升四川参议,十一年三月调山东,十三年二月升湖广副使,二十年七月调山西副使、备兵宁武道,升陕西右参政,榆林兵备,二十三年十一月以军功升按察使,二十五年五月以延绥捷功升一级,任本省右布政使兼副使,照旧管理榆林中路兵备。
二十八年七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兼管备倭,三十年十二月升右副都御史仍旧巡抚,三十三年十一月以蓟辽昌保四镇大阅八事,升兵部右侍郎,荫一子入监读书,给与应得诰命。
三十六年六月因将辽东开拓宽奠等六城堡军民当作逃民,给帖驱逐六万四千馀家,又遭女真奴虏残蹂,被兵科都给事中宋一韩弹劾,辽东巡按御史熊廷弼奉命勘查得实,遂停职候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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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志·人物篇
任家相(生卒年不详) 明代诗人。
字白甫,号心葵。
湖北江夏人。
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授婺源教谕,迁翰林院待诏,曾任福王府讲官,再迁工部司务。
任家相为诸生时与郭正域齐名,与同籍熊廷弼、贺逢胜等并称明代“江夏七贤士”。
有《云龙阁集》。
卒后入乡贤祠。
任家相辅助孙承荣纂辑《黄鹤楼集》,后主编《黄鹤楼集补》并撰《黄鹤楼集补纪事》;另有《黄鹤楼赋》及七古《仙枣行和郭太史韵》等存世。
明刻黄鹤楼校集注
任家相,字白甫,明代江夏人。为诸生时,与郭正域齐名。万历十六年(1588)举人。授婺源教谕,迁翰林院待诏。曾任福王讲官。后迁工部司务,卒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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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尚文,字益中,号思城,江西丰城县人。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进士,历官福建提学佥事、湖广督学、浙江参议等,官至工部右侍郎。
督学湖广期间,江夏贺逢圣、熊廷弼皆得其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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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51—1635 【介绍】: 明凤阳府颍州人,字元平。
万历二十年进士。
授历城知县,移南京兵部主事。
天启初为兵部尚书。
与辽东经略熊廷弼不和,意气用事,令巡抚王化贞勿受廷弼节度,致广宁失守,几尽失关外地。
言官纷劾,谢病归。
旋又起为兵部尚书,总督川、滇等省军务。
崇祯嗣位后,罢去。
后义军破颍州,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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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鹤鸣(1551年—1635年),字元平,号凤皋,晚号飘然翁,河南都司颍川卫军籍,直隶凤阳府颍州(今安徽阜阳市阜南县)人,明朝政治家、军事家,告老还乡后,于李自成兵乱中殉难。
善诗文,有「趵突泉诗」流传至今。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河南乡试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中式丙戌科会试,因父病驰归,未就殿试。
万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进士。
授山东历城县知县,值“矿使四处扰民,公力抗陈珰。
”“凡便民兴利之事,鹤鸣无不为之。
”离任后,历城人怀其德,建「仙令祠」祀之。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升南京兵部主事,升吏部郎中,留曹管事。
三十一年丁母忧,三十四年服除,补礼部祠祭司郎中。
三十五年七月升山东副使,分守济南道。
三十八年三月升陕西右参政、兵备临巩。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升陕西右布政使,同年八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湖南川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大破红苗,擒贼首老蜡鸡,威名甚著。
天启元年(1621年),升兵部左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赴任中途,召还回朝,佐理兵部事。
同年兵部尚书王象乾出督蓟辽军务,张鹤鸣遂升兵部尚书,视侍郎事。
辽东经略熊廷弼与张鹤鸣有隙,遂大力支持辽东巡抚王化贞。
熊廷弼请付二十万金为军,张鹤鸣不予,专庇王化贞,边疆事大坏。
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廷议熊廷弼、王化贞二人去留,张鹤鸣依然主张撤换熊廷弼,专任王化贞。
刚廷议完,王化贞已经放弃广宁驻地逃跑。
张鹤鸣内惭,且惧罪,自愿前往辽东,诏加太子太保,赐蟒玉及尚方剑。
而拖延不行,又逗留十七日,始抵山海关。
每日只是下令捕捉间谍,用财物诱惑蒙古炒花、宰赛诸部。
延宕数月后,就告老还乡,由王在晋接任。
归乡后,住颍州古楼北张家胡同。
天启六年(1626年)春,魏忠贤当政,张鹤鸣起为南京工部尚书。
十二月以安邦彦未灭,张鹤鸣先前有平苗功,改偏沅巡抚,七年(1627年)升兵部尚书、总督四川贵州云南湖广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赐尚方剑。
同年崇祯帝嗣位后,被弹劾,诏加太子太师致仕还乡。
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十一日,李自成军攻陷颍州,八十五岁的张鹤鸣被缚倒悬于树,大骂而死,其次子张大壮,与弟张鹤腾、张鹤龄皆死,诏令以尚书之礼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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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宁国府宣城人,字巽之。万历十四年进士。官户科给事中,尝疏请建储,措词颇激。后以力荐邹元标,被谪外,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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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文选(1552年—?
),字巽之,号叠阳,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军籍。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八十八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四十八名,登三甲第七十七名。
大理寺观政,授湖广江夏县知县。
万历四十年(1612年)正月十五元宵夜,颜文选家有酬神赛戏,有泾县童生张载通在看戏后被殴伤致死,传闻是颜家的家丁所为。
宁国府学的众多童生听闻张氏被殴致死,群情激愤,带头包围颜宅,又有无赖跟进颜家劫掠财物。
事后提学御史熊廷弼将此案呈报,主张将闹事的童生禁考,不许获得生员的资格。
万历皇帝同意。
擢南京户科给事中,在谏垣十一月,上疏达十三次,其请建国储疏尤激切。
会推邹元标府丞久不下,疏力请,上怒其结党营私,市恩外谪。
居家期间,颜氏曾为唐骆宾王《骆丞集》作注。
卒后赠光禄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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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西大同人。
由世荫官都指挥佥事,掌山西都司。
万历中迁定边副总兵,勇敢有谋,屡平边患,延绥人为立生祠。
擢甘肃副总兵,边人恃以无恐。
调辽东后,与熊廷弼不睦,引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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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隆(1557年—?
),字麟原,号起南,湖广承天府潜江县人,民籍。
万历十三年乙酉乡试八十一名,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三十六名,登三甲第五十九名。
都察院观政,任直隶江都县知县。
擢兵科给事中,转刑科给事中,处言路四月,疏凡十数上。
以争拾遗,引嫌家居七年。
起补兵科,再转吏科,复去位。
神宗中叶以来,朝野之问局凡屡变,门户之说纷纭水火,工科给事孙善继拜疏竟去,道隆继之,王元翰、顾天埈、李腾芳、陈治则先后去吏科,纠擅去诸臣,命削善继籍,道隆等各降秩。
泰昌改元,凡老成人悉起田间,除隆光禄少卿,迁通政参议,转右通政,疏荐高邑赵南星、德清葛寅亮,温旨嘉纳,次第擢用。
疏救熊廷弼,谓司马左袒抚臣王化贞,妄引一二不根语,欲坐经略逆谋,与兵部驳击。
不报。
遂引疾致仕。
隆居乡严气正性,邑中兴除大故,不辞艰,不避谤,如条议浚河筑堤事宜,一邑永赖。
于立朝去就间,尤有古大臣之风。
卒年六十七,祀乡贤。
冯上知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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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上知(1559年—1617年),字元靖,号蘅洲,河南卫辉府获嘉县军籍。
进士出身。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初授安肃县知县,擢户部主事,调兵部,二十五年丁酉(1597年)典试湖广,得熊廷弼等人,再调吏部。
二十六年、三十二年,两充同考官,所取士皆一时名俊,京师有桃李春官之誉。
二十六年御史赵文炳劾其受麻城县知县游朋孚二百金为其游说,免官家居。
丁父忧,服阕,起南工部,升户部郎中。
丁母张太安人忧,三十八年庚戌(1610年)服阕,起北户部郎中,升光禄寺少卿,以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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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巩,直隶永平府迁安县人。
晚明官员。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顺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进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十一月与刑科给事中姚若水册封建德王朱常沄。
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南京兵科给事中,天启元年三月疏论旧经略熊廷弼丧师误国,假病欺君,并以票拟起用罪辅臣刘一燝以同声附和,罪科臣陈所志,乞俱赐罢斥,上切责,夺巩俸半年,寻以论沮用熊廷弼之罪,降一级调外任。
六月降陕西按察司知事添注。
二年五月准复原职,九月复除户科给事中。
三年二月与福建道御史周宗建相讦,不久给事中刘弘化、御史方大任等亦纷纷疏攻郭巩,巩言弘化等党熊廷弼,谋为脱罪;宗建等亦讦巩交结近侍魏进忠,住其甲第,巩上疏自理,且乞廷辨,上切责巩等,各夺俸三月。
六月郭巩被外派册封吉府长沙王朱常淠并继妃徐氏,十月升大理寺左寺丞,四年京察去职。
五年二月,大理寺丞徐大化举荐,以原官起用。
六年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六年闰六月升太常寺卿,八月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升本部添设左侍郎,未任告病。
七年八月被令冠带闲住。
庄烈帝定魏党逆案,被削籍为民。
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清兵攻拔迁安,郭巩逃入京师,奏乞师,自述拒受清军聘任职,且上所撰《却聘书》作证。
兵部尚书梁廷栋弹劾其书称大金非法,命下狱论死。
久之,崇祯八年被遣戍广西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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