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郊(1544年—1610年),原姓高,字广野,号禺阳、玉阳仙史,浙江杭州府海宁县(今海宁市)盐官人,戏曲作家。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乡试第六十一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四名,殿试三甲第七十二名,赐同进士出身。初授河间府推官,调顺德府。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由顺德府推官选授吏科给事中,十三年六月复除原官,十五年二月升户科右,数日又升工科左,十六年十月升吏科都,十八年正月升官至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受光禄寺少卿王汝训等人的弹劾,二十年以考选过滥被免。丁母忧,居于家乡隅园,闭门著述。卒年六十七。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其子陈祖皋因牵涉命案而入狱,随后的五年里陈与郊为救子而四处求人,直到临死前仍为救子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