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吴稷(15世纪—16世纪),字舜弼,号石湖,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北俞塘河南人。吴稷是正德八年(1513年)举人,次年(1514年)联捷进士,获授金华推官,府内永康县有马姓贵人羞辱知县,他按法惩治,忤逆上级而调任惠州推官;在惠州他代理府事,裁革多馀税项和繇役,减少监狱囚犯,设立规过匮于府门,训练保甲侦察流寇,得巡抚聂贤称赞,在其他府县采用其办法。博罗人民聚众犯事被擒,株连无辜,有赖他辨解释放,海丰知县林克润以贪污罢黜,恃著有靠山继续治县,他下令驱逐对方,得罪巡按御史,不得升官。之后吴稷迁任荆府左长史,服阙后改任徽府长史,进表《贤王箴》、《芸窗赋》规谏徽王朱厚爝,很快致仕,归隐县东。他生平锐意钻研程朱理学,在金华时经常拜访章懋请教,于惠州任职期间又和督学魏校等人切磋,著有《自园稿》、《宦游稿》、《石湖漫稿》、《破愚录》、《史纲纂要》等作流传,死后入祀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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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頀(1475年—1564年),字鸣殷、鸣音,号木亭,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民籍。江西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明年授宣城知县,丁内艰去任,服阕,补山阳知县,正德八年(1513年)六月擢南京户科给事中,前后纠劾疏十数上,丁父忧,守制三年。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起用,擢光禄寺少卿,寻以知天文历法兼掌钦天监事。嘉靖三年(1525年)五星聚营室,頀上书言:占书曰五星之聚,是谓改易王者,有德受庆,无德受殃。聚房而周祚以昌,聚箕而齐桓用霸。汉兴聚井,宋盛聚奎,是四者皆当更革之时,一福一祸昭然不忒。惟天宝聚于尾箕,唐德弗迪,卒有安史之乱。皇上中兴,五星适聚,可不益修圣德以承此大庆乎。疏入,以擅传禁书下锦衣狱,大臣交救获免,降为宿州知州,履任不逾月,致仕归。嘉靖五年以荐起升大名府知府,以治理卓异,八年三月升陕西右参政,督理粮储,又奉命犒边,不久致仕归。十五年起用,十七年任河南左参政,分守河北,十八年二月世宗南巡,以不恭王事被逮治,被黜为民。嘉靖四十三年卒,享年九十,著有《木亭杂藁》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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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9—1545 【介绍】: 明陕西三原人,字仲俛。嘉靖二年进士。历官吏科给事中。劾张璁、汪铉等,荐致仕尚书罗钦顺诸人,屡忤旨。二十三年,由河南右布政使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次年,钧州知州陈吉发徽王阴事,王自辩。帝怒,逮吉及昂,杖死。维基
雒昂(1479年5月6日—1545年12月17日),字仲俛,号三峪,陕西西安府三原县人,军籍。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陕西乡试第五十二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会试第三百三十四名,三甲第二百四十二名进士。三年,授太常寺博士。五年,丁母王淑人忧。八年,服阕,起复原职。九年,七月授吏科给事中,巡视皇城。十一年,四月升刑科右给事中。十二年五月,升四川按察司佥事、兵备安绵。十五年,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议。十八年,升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督粮储,修筑临清新城。二十一年十二月,升河南按察使。二十二年,升山东右布政使。二十三年,升河南左布政使。同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二十四年十一月,被徽王朱厚爝弹劾,与巡按御史王三聘、钧州知州陈吉一起被锦衣卫逮至北京讯问,廷杖于阙下,革职为民,行至良乡县而卒,年六十七。穆宗时追赠户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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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衍庆(1481年—?),字仲承,号方山,河南卫辉府汲县人,民籍,正德辛未进士。嘉靖年间官至兵部右侍郎。弘治十七年(1504年)河南乡试第三十一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第一百三十三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八年(1513年)十月授翰林院检讨,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升修撰。先后参与南巡之争与大礼议。嘉靖四年(1525年)丁母忧,六年起复原职,七年(1528年)四月升陕西右参政,九年调山东右参政,十年正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调山西右布政使,十一年三月迁南京光禄寺卿,十二年三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六月改总督南京粮储,十二月协理院事,十五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十六年九月升兵部右侍郎。嘉靖十八年(1539年),明世宗南巡,张衍庆先期督理驾行事宜,卫辉府行在起火,张衍庆以不恭王事、违慢废职被革职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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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字子元,山西潞安府长治县人,民籍。山西乡试第三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进士。官湖广钧州知州。因得罪宗室徽恭王朱厚爝被安置海南七年,诏复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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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福建闽县人,字贞恒。林庭机长子。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翰林检讨,数迁为国子祭酒。万历初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卒谥文恪。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贞恒,闽县人。嘉靖丁未进士,累官南礼部尚书赠太子少保谥文恪有对山集维基
林熑(1524年—1580年),字贞恒,号对山,福建福州府闽县林浦乡人。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福建乡试第九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联捷丁未科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升修撰。之后担任景恭王讲读,随后在国子监任职,三次升迁,直至祭酒。至此林氏祖孙三代林瀚、林庭机、林熑均担任祭酒一职,为史上独有。之后,改为礼部右侍郎,担任日讲官。不久,再迁吏部侍郎,调任南京,兼署礼部事务。当时魏国公徐鹏欲废长立幼,林熑持不可。万历元年(1573年),升任南京工部尚书,改南京礼部尚书。因母丧离职,服阕,因父老乞归养。卒赠太子少保,谥文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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