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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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宗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安庆府桐城人,字希曾。弘治十五年进士。授知汝阳县,有善政。擢四川道御史。正德中,参预镇压刘六起事。为同事所诬,谪浏阳典史,转知崞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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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宗(1462年—?
),字希曾,南直隶桐城县(今安徽省桐城市)人,北直隶隆庆卫(今属北京市延庆区)军籍。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九十名举人。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进士。
授山西崞县、河南汝阳县知县,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选授四川道试御史,六月八月随侍郎陆完围剿流贼杨虎等,任随军纪功御史,七年五月因事被下锦衣卫诏狱,七年十一月降湖广浏阳县典史。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21 【介绍】: 明真定府藁城人,字邦秀。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汜水知县,擢御史。正德中累官大同巡抚,久历边陲,熟谙军务,边境以宁。召拜兵部右侍郎,擢户部尚书。帝在宣府索银百万两,玠坚持不发。廷臣跪阙下谏南巡,又上疏论救,遭切责,引疾归,家居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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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玠(1463年—1521年),字邦秀,直隶真定府藁城县(今河北省藁城市)人,官至户部尚书。
大学士石宝之兄。
顺天府乡试第三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进士。
弘治年间,由汜水知县召为监察御史,出巡大同军储,按察甘肃、陕西等地,其所呈上的边防事务,均适合时宜,为都御史戴珊所推崇。
当时恰逢灾异,石玠又上疏弹劾南京刑部尚书翟瑄以下二十七人。
正德年间,累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并拜为兵部右侍郎。
此后赶赴辽东巡抚泰宁三卫与海西部长犯边诸事,随后召还。
左都御史陆完改任,朝廷推举替代者,三次均不得报准,随后举荐石玠为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
御史李隐弹劾其攀附权贵,武宗未予答覆。
正德十年(1515年),拜为户部尚书,任内多次反对中官干涉朝政,并反对武宗北出居庸关。
正德十四年,因得罪权贵小人而辞职归乡,家居两年去世,赠太子少傅。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4—1519 【介绍】: 明浙江兰溪人,字汝亨,号鹤山。从章懋学,以学行知名。正德三年进士。授泰和知县,有政声。官至兵部员外郎。以谏武宗南巡,被杖死。
明诗纪事·戊签·卷十
震字汝亨,兰溪人。正德戊辰进士,除太和知县。徵为兵部主事,进员外,谏南巡下诏狱,杖死。嘉靖初,赠太常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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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震(1462年—1519年),字汝亨,号鹤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兰溪县(今浙江省兰溪县)人,正德戊辰进士。
正德末,官兵部车驾司员外郎,因谏武宗南巡遭廷杖身死。
陆震早年受业于同县章懋,以学行知名。
弘治二年(1489年)举己酉科浙江乡试,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泰和县知县。
当时刘瑾独揽朝政。
因拖欠盐税督责县民偿还者牵连数百人,陆震极力向上陈述,得以免除。
成镇守太监每年徵收进贡的细葛布,陆震均减少数额。
增建学校供诸生居住,捣毁过多的祠堂,祭祀有忠贞品操的人。
定额外的钱粮税款,陆震调查后多达一万五千石。
他还在县旁建造粮仓,储存粮食以备赈灾饥荒。
他还亲自巡行乡间村落,鼓励农桑。
他还制定防备盗贼的措施,并修砖城七里,外以土城十里包围。
当时,朝廷派广西狼兵讨伐盗贼,所到之处均扰民不止。
陆震告诉总督,命其不要任意停泊,官府准备粮草,按次序进食,士兵行进秩序井然。
他还继监督搜捕永丰、新淦盗贼,因功受赏。
巡抚、巡按御史纷纷举荐,被徵召为兵部主事。
泰和人建生祠奉敬他。
他在兵部,主管各司奏章,并与宦官势力对抗,改任巡察紫荆关等地。
后因进言都御史彭泽、副使胡世宁无罪,而得罪尚书王琼、陆完
孝贞皇后去世后,明武宗从宣府赶回。
举办丧事数日后,又想北行。
陆震向皇帝直接上疏称:奏疏没有得到武宗回应。
但不久,陆震升任兵部武选员外郎。
在明武宗南巡之争中,他与黄巩联名上疏劝阻武宗南巡,于是被打入诏狱。
在狱中,他与黄巩研究《易经》的九卦,阐明忧患之道。
一同被逮捕入狱的人都在处理后事,只有陆震一语不发。
他被施杖刑,受了重伤,便写信给他的儿子们称:“我虽然死了,你等应当勤勉竭忠尽孝。
我虽然笔记草乱,但是心神不乱。
”随后去世。
明世宗即位后,赠太常寺少卿,并赐予祭祀。
崇祯十七年(1644年),安宗朝廷追谥忠定。
冯显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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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显(15世纪—16世纪),字德彰,北直隶保定府安肃县人。
冯显是弘治五年(1492年)顺天乡试举人,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获授济南推官,判刑明恕,调任庐州,到正德二年(1507年)入为授与河南道监察御史,,执法严肃,刘瑾挑动他陷害吏部尚书许进,他不愿意,而于六年(1511年)外调山东徐州兵备道副使。
正德七年(1512年)刘六刘七起义得平定,提督都御史陆完弹劾冯显和都指挥使杨鼎、漕运都御史张缙、总兵顾仕隆等人失职,他被停止俸禄,不久调任九江兵备道副使。
到十一年(1516年)他和九江知府黄相不和而遭对方诬陷侵欺纸米价,最终被夺俸三月处置,唯任内他能整治法令,使盗贼屏息,辞官后新安刘礼部尚书为他写诗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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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7—1532 【介绍】: 明广西梧州人,字献臣,号东湖。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顺德知县,拒修中贵人先祠,毁淫祠二百五十所,用其材作堤,修学宫、书院。御史汪宗器以为必有所中饱,欲借此倒之,执下狱,查核无所得。正德中历广东副使,发中官潘忠罪,为忠反讦下诏狱,刘瑾矫诏,枷濒死,戍雁门,旋赦免。杨一清荐之,擢江西右参政,从陈金、俞谏破姚源。擢右副都御史,上疏陈防范宁王朱宸濠逆谋。嘉靖初以右都御史致仕。卒谥清惠。有《西巡类稿》。
明诗纪事·丙签·卷九
廷举字献臣,梧州人。成化丁未进士,除顺德知县。迁成都同知,改松江,擢广东佥事,历副使,劾中官逮系狱,戍雁门。赦免,擢工西右参政?乞休。起广东右布政使,召为右副都御史,迁工部侍郎,改兵部、南工部、户部,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进南工部尚书。谥清惠。有《东湖奏疏》、《西巡类稿》。 (《列卿记》:廷举作诗效陈白沙。 (《国史唯疑》:「吴廷举初请从李献吉学诗,音响不谐,为所哂,怒相排抵,免官去。后顾疏荐李。馀诵李《放歌》云:「东湖子,君非淟合涊沕之丈夫,馀亦岂卑卑与世而浮沈。恂复共斗非庸劣,廉蔺终投万古钦。」吴亦报之诗:「夫既觏颜面,岂不惬素心!如何异同论,三两相参差。」盖两公皆伟人,负气不下,微生睚眦,旋消释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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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廷举(1459年—1527年),字献臣,号东湖,祖籍嘉鱼,广西梧州府苍梧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成化丁未进士。
官至南京工部尚书。
广西乡试第十七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进士,授广东顺德县知县。
在任期间阻挡中官乱政,下狱后释放。
十年后,出为四川成都府同知。
改任直隶松江府同知。
因尚书马文升、刘大夏举荐,升任广东佥事。
从总督潘蕃讨平南海、清远诸盗乱。
正德初年,任副使,检举揭发总镇中官潘忠二十罪。
潘忠则诬陷其其他事情,被逮捕入诏狱。
当时刘瑾矫诏,枷之十馀日,几乎死去。
戍守雁门关,随后释放。
因杨一清举荐其才,升任江西右参政,在连河击败华林贼乱,先后跟从陈金平定姚源盗乱,再跟从俞谏击退。
当时胡浩三既然接受抚恤后又叛乱,吴廷举前往谕令被逮捕。
三个月后,劝胡浩三后被释放。
胡浩三果然杀其兄胡浩二,贼军内乱。
官军趁胜追击获胜。
但吴廷举与副使李梦阳不协,上奏李梦阳侵官,因乞休未批准,坐停一年俸禄。
起用为广东右布政使,再次辅佐陈金平定府江贼乱。
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赈灾湖广饥荒,再次出巡湖南定诸夷疆地。
宁王朱宸濠有谋反之谋,其上疏陈江西军政六事,设防备方略。
明世宗即位,召吴廷举为工部右侍郎,随即改兵部右侍郎。
上疏诋毁陆完、王琼、梁储及少傅蒋冕,而自以为己昔居宪职无一言,乞罢黜以儆幸位。
当时陆完已经得罪,王琼、梁储已经罢免,吴廷举借以诋毁蒋冕,蒋冕遂求罢。
明世宗则降吴廷举为南京工部侍郎,而挽留蒋冕。
嘉靖元年,吴廷举乞休。
改南京户部右侍郎,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
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礼议事定,吴廷举揣测世宗心意而奏定称本生考。
给事中张原、刘祺因此交劾弹劾他,世宗没有批报。
再改南京工部尚书,吴廷举辞不拜,称疾乞休。
嘉靖七年卒,享年六十九,总督姚镆治其丧。
隆庆年间,追谥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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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耆旧诗·卷十三
字公辅。
生有异质,体文弱,然善方略,喜身任天下事,慷慨。
由进士知松溪县,入为刑曹,出知武昌府,奏治行第一。
以患痞,乞休归。
里居二年,再用,荐起知抚州。
疾复作,力请告,得许。
而宸濠反报至郡,东鄙盗王浩八先受濠金及马,约为内应,是日即啸聚,人情益讻讻。
公已在告五十日,丞久摄事,家人趣公曰:可以行矣。
公奋然起曰:国家有急,若以解官为辞,臣罪当死。
即出缚濠使斩之,手焚伪檄于通衢。
是夜发兵袭杀浩八,濠游兵遂不敢复南。
时郡县意怀观望,尚称宁王。
公移檄斥言逆濠倡乱,神人共愤。
凡知人臣大义,宜共戮力,即请都御史王公节制,愿为犄角。
会王公巳檄会诸道兵讨贼,公遂更募义勇四百人,率所部驰赴军门。
而王公已破南昌城,次日方发兵迎击宸濠湖上,而公适至,即用公为领哨官,复密授方略,使潜分所部之半,设伏黄家渡八字脑诸处。
及前锋既交,伏兵呼噪并起,贼遂大溃。
公陈擒首贼瑞昌王拱枅将军觐铤等七人,斩首三百馀级。
又遣公提兵转战沿湖诸处,遮截宸濠,所俘斩千馀。
复九江郡,抚其民。
事平,王公身献俘至浙。
时公巳迁江西按察副使,尚留在军,而王公更奉命还抚江西,谓惟公可任事,使押发宸濠诣行在。
公至留都献俘,面奏目前急务,宜表死节,录遗功,宽胁从,恤民困。
上嘉纳之。
时公泊舟江上,太监张永夜遣少监王文招公过其舟,密语曰:上欲得内外官交通宸濠姓名,吾已得其籍,犹未上,事当若何?
公力陈其不可,谓史载光武烧吏人交关王郎书,使反侧子自安。
近日李文达公奏请内外官与曹钦通者不问。
此俱圣主贤相事,上宜远法光武,公宜近学李文达,为万世所颂。
若此事竟行,非但祸延天下,即公亦身为怨薮,将悔无及矣。
次日,永再招公轨手曰:夜来思先生言,诚大爱我。
即尽取箧中交通书籍,对公焚之,惟以钱宁、陆完六人名上。
公复进与永言群小导。
上至欲航海观普陀,且闻圣体违和,呕血者三,此诚可寒心。
太皇太后命公扈驾,正在今日,公宜力劝上回跸,此万世勋也。
永乃以危言胁江彬辈,上遂班师。
值辰州苗反,改公湖广兵备。
上念公劳,使扈从至京,将用之,未果。
会上崩,大学士杨公延公至室中,曰:久知公才,烦为议遗诏所当行。
公为条列八事,杨公复不果用,公亦疾作引归。
而御史杨材者,初为公武昌属吏,有宿憾,乃论公前在郡观望,坐落职。
嘉靖初,录平濠功,仅得赐金绮。
胡公世宁、伍公文定前后力宣其功于朝,王公再辞封爵疏,亦极言其事,有曰:诸臣闻臣檄召提兵而来,甘粉齑之祸,蹈必死之地,忠义显然可见。
今平难以来,群憎众疾,或虚受升职之名,而因使退閒,或冒蒙不忠之号,而随以废斥,曾无鸣其不平者,公即其一也。
已而王公亦被人言事,竟不直公。
里居复二十年,以宿疾作,卒于家,年八十有一。
初,公起知抚州,道遇章枫山先生,曰:公此行恐功名损于平日。
公曰:先生意谓宁藩耶?
但彼今挟天子交结中朝胁人,诚难与亢。
若一朝犯顺,则豫章怨民俱其敌,可不烦四方兵也。
公至郡,知宸濠待开府大臣渐不以礼,即密启劝孙公出巡旁郡,集粮厉士马以防变,孙公不能从。
及公起兵,大学士费公致书奖公倡义,尚以时事为忧。
公答言:抚军王公才略绝世,天遗此老以拯社稷之难,公无忧也。
后俱服其卓识。
公居乡,数为里中兴利;里中人为公生立祠,奉尝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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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槐(1470年—?),字公辅,号半湖,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民籍。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四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进士。正德二年(1506年)任福建松溪县知县。正德九年(1514年)以刑部广东司主事、署员外郎任甲戌科会试同考官。此后,升湖广武昌府知府,以病乞休。正德十三年(1518年)以湖广巡抚、巡按推荐,起为江西抚州府知府,正德十四年(1519年)宁王朱宸濠反,陈槐响应王守仁,率兵围剿叛军,收复九江府。同年八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押解朱宸濠赴行在,并献俘南京。正德十五年(1520年)闰八月,因辰州苗人叛乱,陈槐调任湖广按察司副使、兵备靖州,后因病告归,居家二十馀年。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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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必进(1477年—1552年),字抑之,号南楼,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湴塘人,军籍。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一百六名,三甲第十四名进士。
授行人司行人,擢山东道监察御史,为吏部尚书陆完所忌,十四年(1519年)七月出为广西按察司佥事,升副使。
去官二十七年,卒于家。
享年七十六。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80—1563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静中,号石塘。弘治十八年进士。初授礼部主事,改刑部。嘉靖时,历官应天、顺天府尹,累官至吏部尚书。时侍郎徐阶为帝所信任,前尚书皆推让之,渊独以己为前辈,遇事独断。夏言为首辅,渊亦以后辈视之。后议夏言狱,忤帝意,又为严嵩所扼,遂乞归。
甬上耆旧诗·卷十二
字静中,号石塘。
生而庄,不疾趋,不苟笑。
弱冠为诸生,时太宰屠襄惠公居里中,部使者为之树表。
屠公梦一伟文夫立表下,自释所服授之。
旦日遇公,与梦合。
中进士,授刑部主事。
时逆瑾擅国,尝折辱诸曹不以礼。
适部中失囚,同舍郎俱诣瑾请罪蒲伏,公独无所谢。
瑾曰:此郎貌似夫子,遇辱不惊,固贤者。
卒谢罢。
公以是诸曹俱称为闻夫子。
及瑾,败对簿尚不服。
公执笔数之曰:瑾,造伪符玺,私蓄甲兵,当大逆。
瑾遂语塞伏诛。
杨文襄公一清,心重公,改公吏部郎中。
值上计,有墨吏二人。
赂上所幸朱宁,冀免斥。
尚书陆公完畏宁,意犹豫。
公执不可,竟斥之。
历南通政、应天府尹。
故事,守备中官受民词,率下府属,治吏奉行惟恐后。
公曰:中贵人安得受民词,幕吏安得为中贵人议狱?
此非奉诏不可,悉罢之。
嘉靖初,张璁、桂萼俱以南部郎议大礼,合上意,召入京。
两君从,公请舟往。
公谢曰:君命召,不俟驾,安得舟行?
两君为色沮。
寻改尹顺天,迁太常卿。
上斋宿南郊,适有哗者,命太常奏治,众大恐。
公入曰:百执事俱在昏夜,莫可主名,乞宽之,事得寝。
进南兵部侍郎,荐武臣马永等十馀曹,后多为名将。
再进南刑部尚书。
公知中官侵部权,时受告密,民间顾以细事争持牒控部。
乃谕诸曹曰:官有常纪,中官固不得侵部,即部亦不得侵有司。
自今有大事,必由通政司达部,小者悉付有司,庭中为肃然。
公视爰书,尝至丙夜不寝,家人以为请。
公叹曰:此疑狱也。
少年吏深文入之,吾思为求生,忽不自知其疲耳。
九庙灾,公上疏自陈,璁拟旨令致仕去。
上曰:朕方用渊,渊非老非病,奚使致仕?
卒留之。
由南吏部召为刑部尚书,从上意也。
刑部诸郎曹多暇,时聚饮偃,息不赴部。
公至,则以籍付门者,使记诸郎入舍先后。
于是诸曹俱折节勤事,公为身先之。
日论报上十馀章,无留狱。
五年,晋吏部尚书。
公窃叹曰:使臣得先十年居此官,尚可自效。
今事权去矣,臣何能为?
初夏公言方受眷,公数与抵牾。
及夏坐法,而严嵩独当轴,益横。
公遂乞身去位,卒于家,得年八十四。
讣闻,上辍朝三日,赠少保,谥庄简,祭葬有加。
公天性俭素,退食尚书署十年,著一敝冠,位置有常,不失尺寸,朝食及日中无加豆,夕则饮水一杯。
自为郎,位至太宰,海内望其风节,翕然推重。
初迁南刑部时,张璁已入阁,属公曰:仆往在南刑部,尝题诗郎舍,公至,愿为我勒石,树之后堂。
公不答。
后僚属递至,俱为张致殷勤。
公从容曰:此部尚书堂也,纪法在焉。
某待罪尚书,安敢以相君今日故为郎官勒石,卒不许。
及迁吏部尚书,一日问诸郎曰:本朝太宰孰优?
对曰:无如蹇忠定。
王忠肃公曰:固也。
耿文恪方可否事。
少宰从左右赞一辞,文恪宣言曰:天子建天官,一人耳,安得两天官耶?
宰正百僚,文恪近之矣。
时徐公阶为侍郎,以才名见重。
前尚书时颇耑事,故公言及之。
诸曹退,相语,谓公不让三君子也。
至一时,台省俱推公忧君忠国,可寄股肱,为廷臣第一。
史官亦称其凝重深沈,毅然有守。
历官四十年,始终一节,有古大臣风。
而晚年未得尽其用,天下犹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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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渊(1480年—1563年),字静中,号石塘,人称“闻太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明朝大臣,历官四十五载,历职有二十七任之多。弘治十八年(1505年),会试第二百八名,殿试二甲四十九名进士出身,初授礼部主事,后改为刑部主事。杨一清掌管吏部时,调渊稽勋员外郎。任考功郎中,改掌文选,迁南京右通政。嘉靖初年,擢应天府尹,后改任顺天府尹。累迁南京兵部右侍郎,掌管部务。召为刑部右侍郎,后迁刑部左侍郎。进南京刑部尚书,后调任吏部。召为刑部尚书。周用逝世后,代任吏部尚书之职。闻渊虽耿直,但嫌过于独断。曾参与“大礼议”之争。闻渊曾痛陈大宦官刘瑾的五大罪状。闻渊七十高龄时,辞官获准,回乡,居于月湖之畔天官第。八十四岁时,在家中逝世。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加封太子太保。卒赠少保,谥庄简,葬于栎社(今宁波)。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四川嘉定州人,字以道。正德三年进士。授三原知县,入为御史。上章请革权倖子弟冒滥军功及早视朝、罢冗费等,帝不省。嘉靖间,屡言事忤旨,又为张璁、桂萼所恶。后以劾郭勋庇李福达狱,谪戍边卫。有《南溪诗话》。
明诗纪事·戊签·卷十
启充字以道,嘉定州人。正德戊辰进士,除三原知县。入为御史,以劾郭勋谪戍边卫。隆庆初,赠光禄少卿。有《初亭集》。 田按:以道在正、嘉两朝,号为敢言,惜谪戍后不复起用。与升庵为素交,升庵亟称其诗。今全集不馥可观,仅于费经虞《剑阁芳华集》见二诗,不足见所长。所著又有《南溪诗话》三卷。《四库存目》著录者仅二卷,《提要》亦不详其名,未知是二是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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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启充(1482年—1537年),字以道,号初亭,又号南溪,四川嘉定直隶州(今四川省乐山市)人。
治《书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年二十七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年二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四名进士。
授陕西三原县知县,九年六月入为浙江道监察御史。
正德十一年(1516年),反对都督马昂进上有怀孕的妹妹,并弹劾边疆开支。
十二年(1517年)称病告归。
明世宗即位,恢复官职,随即争兴献帝皇号。
嘉靖元年(1522年)巡按江西,得到朱宸濠通萧敬、张锐、陆完等私书,其中欲赶走孙燧,云:“代者汤沐、梁宸可,其次王守仁亦可。
”于是弹劾萧敬、张锐,并称王守仁党逆,宜追夺爵位。
给事中汪应轸审查此案后认为:“逆濠私书,有诏焚毁。
启充轻信被黜知县章立梅捃摭之辞,复有此奏,非所以劝有功。
”主事陆澄亦为王守仁奏辨。
明世宗确定此事不再更议。
嘉靖二年丁忧归乡。
五年丙戌冬,服阕,入京师,复任御史,当时张璁、桂萼都厌恶他。
恰逢郭勋庇李福达狱,为程启充所劾,张璁、桂萼于是主张他挟私,六年九月谪戍边沈阳。
嘉靖十六年赦还,言者交荐,不复任用。
回乡不久即去世。
隆庆初年,赠光禄少卿。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86—1519 【介绍】: 明应天府江宁人,字孟循,号味淡。正德九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榷木荆州,下令减税。十四年与同官上疏乞罢巡幸,极言江彬怙权倡乱。帝怒,下诏狱廷杖四十,二日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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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遵(1486年—1519年),字孟循,别号味淡子,直隶应天府江宁县(今江苏省南京市)人,同进士出身。
何遵家贫,何遵不愿父亲经商之命,选择读书。
正德九年(1514年),登进士。
吏部尚书陆完听闻其名,命其子弟跟从学习。
十一年授工部营缮司主事,明年在荆州榷木,期间减少开支,不贪污一钱。
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以进香东岳为由,意欲南巡。
何遵抗议道:“淫祠无福。
万一宗藩中藉口奉迎,潜怀不轨,则福未降而祸已随。
”意指朱宸濠有谋反之意。
诸位权倖看到此疏后扣下不上报。
当时,黄巩已经得罪,何遵再与同僚林大辂、蒋山卿上疏请求罢南巡,并称江彬怙权倡乱,请求黄巩无罪宽恕。
明武宗大怒,下何遵入诏狱,廷杖四十。
因创口甚大,肢体俱裂,两天后就去世,时年三十四岁。
兵部员外郎陆震、兵部主事刘校、大理寺评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瓒、行人詹轼、刘槩、孟阳、李绍贤、李惠、王翰,刑部照磨刘珏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
世宗即位,赠奉议大夫尚宝司卿。
崇祯十七年(1644年),福王朝廷追谥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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