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介绍】: 明吉安府泰和人,字正言。景泰五年进士。授编修。成化初为经筵讲官,与修《英宗实录》。进侍读,历侍读学士。谋为礼部侍郎,为吏部尚书尹旻所格,既而以中旨得之。后任南京吏部侍郎。二十二年,以万安、李孜省力,为户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旋进兵部尚书。次年,弘治帝即位后罢。又数年而卒。维基
尹直(1431年—1511年),字正言,号澄江,江西泰和人。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成化初年,充经筵讲官,与修《英宗实录》。总裁欲革去景泰帝号,曾建议不可去除帝号。《英宗实录》修成,进侍读,任侍读学士。成化六年(1470年),上疏乞纂修《大明通典》,并续成《宋元纲目》。成化十一年(1475年)任礼部右侍郎。因父丧丁忧去职。守丧结束,起用为南京吏部右侍郎,改南京礼部左侍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春,召佐兵部。针对占城王弃国来求援、贵州镇巡官邀功谎奏苗反,两事提出正确意见,而后被重用,任户部兼翰林学士,入内阁。此后为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尹直明敏博学,练习朝章,而急于进取。个性矜忌,不自检饬,与吏部尚书尹旻相恶。尹直初觊礼部侍郎,而尹旻推荐他人。尹直以中旨得之。次日遇旻于朝,举笏谢。尹旻回之:「公所谓简在帝心者。」(你是皇帝心中的人选)自是怨益深。后在南部八年,郁郁不得志,万安、彭华谋定内召入阁,却被刘旻辄持不可。诸朝臣亦皆畏直,幸其在南。成化二十二年要求推荐兵部左、右侍郎,吏部尹旻列何琮等八人。诏用何琮,而尹直以万安、彭华及李孜省力荐,中旨召还。与李孜省合作陷害尹旻父子得罪,又构罢江西巡抚闵圭,引起与论喧然不平。孝宗即位,给事中宋琮及御史许斌上报尹直自初为侍郎以至入阁,夤缘攀附,皆取中旨。孝宗于是薄其为人,令其致仕。弘治九年,尹直上表贺万寿,并以太子年当出閤,上《承华箴》,引先朝少保黄淮事,冀召对。帝却之。正德年间卒,谥文和。《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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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0 【介绍】: 明山东历城人,字用和。成化十一年进士。授襄陵知县,入为御史。宪宗末年数笞言官,鼐力谏不止。以论妖僧继晓等事,借他事谪官。弘治间起为河南按察佥事,累擢为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正德初以忤刘瑾,斥为民。后复官。学者称柏山先生。维基
张鼐(1443年—1510年),字用和,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人,成化乙未进士,正德初官至南京右都御史。因得罪刘瑾、焦芳,获罪下狱。后平反,嘉靖初赐祭葬。早年出身国子生,进山东乡试第五十一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登乙未科进士。授襄陵县知县,入为监察御史。宪宗末年,曾经劾妖僧继晓、方士邓常恩等,巡按江西。因尹直等构罪,张鼐与巡抚闵圭被贬,谪为郴州判官。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升河南按察司佥事,进参议,因协助治理黄陵冈迁副使。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按察使。同年秋,授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武宗继位后,张鼐改巡抚宣府。正德元年(1506年)召还,进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署院事。因得罪刘瑾,改南京右都御史,与焦芳父子交恶,因辽东军饷等事被逮捕下狱。总兵官毛伦等具奏诸人苦状,后得到折价从缓。刘瑾被诛后,已去世的张鼐获恢复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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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8 【介绍】: 明广东博罗人,字广汉。成化二十三年进士。除建阳知县,筑城郭,建朱熹诸贤祠。累擢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所部水军,请停织造。寻加至户部右侍郎。全粤诗·卷一六二
张津(一四六四—一五一八),字广汉,号罗峰。博罗人。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一四八七)进士。初授建阳知县。忧归,补大冶,徵授御史。孝宗弘治十四年(一五〇一),忤旨下狱,寻得释。武宗正德初,巡按广西,出为泉州知府。以不附刘瑾,削籍为民。瑾败,起任宁波知府,迁山东左参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巡按应天诸府。官至户部右侍郎。卒,赠南京户部尚书。《明史》卷一八六、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〇有传。维基
张津(?—1518年),字广汉,广东承宣布政使司惠州府博罗县(今广东省博罗县)人,明朝户部侍郎。广东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三甲第八十一名进士。授建阳县知县。升监察御史。弘治十四年,吏部尚书职位缺,廷臣推马文升、闵圭,而张津与同官文森、曾大有请用致仕尚书周经、两广总督刘大夏等,忤逆旨意而下诏狱。后言官论救得以释放。明武宗继位后,巡按广西,弹劾总镇中官韦经擅移官帑。之后出任泉州府知府。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宁波府知府、升山东左参政、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之后晋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府等地。后加户部右侍郎,仍巡抚应天。死后,赠南京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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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生卒】:1466—1542 【介绍】: 明山东黄县人,字道夫,号海山。弘治三年进士。授鄢陵知县。召拜御史,督畿辅马政。正德初议吏部尚书人选,时中诋刘大夏昏耄、闵圭和媚,两人求退,焦芳乃得之。论者咎时中。旋巡按宣府、大同,逮系武职贪污者百余人。为东厂太监邱聚所奏。刘瑾捕时中下狱。世宗时为兵部尚书,后为刑部尚书。以论御史冯恩狱,主从宽,得罪闲住。久之,复官致仕。
王时中(1466年—1542年),字道夫,号海山,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登州府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弘治庚戌进士,累官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授鄢陵县知县。升监察御史,督察畿辅马政。正德初年,请革近畿皇庄,不报。吏部尚书马文升致仕,朝廷官员都希望刘大夏、闵圭继任。王时中则诋毁闵圭和媚,刘大夏昏耄。两人遂各求退,焦芳遂得此职位,众人都指责王时中的错过。此后出按宣府、大同,逮捕武职贪污者百馀人,为东厂太监丘聚所奏。刘瑾逮捕王时中下诏狱,荷重枷于都察院门。当时王时中正病重,其妻子看望时,遇到都御史刘宇,大哭且诟骂。刘宇不得已而向刘瑾求情,最后释放,谪戍铁岭卫。刘瑾被诛,起用为四川副使,迁湖广按察使。正德十二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明世宗继位,召为右副都御史。父丧除服,起用故职。历任兵部左侍郎,代李钺为兵部尚书。因叙蓟州平盗功,滥及通州守备鄢祐,为言官李鸣鹤等所弹劾。王时中乞休,继续被给事中刘世扬等弹劾。嘉靖十年四月,起用为兵部尚书。不久调任刑部尚书。坐论御史冯恩狱,落职閒住。久之遇赦,复官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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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茝,一作刘茜,字惟馨,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重庆府涪州(今重庆市涪陵区)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曾弹劾户部尚书掞钟纵容其子受贿、并论外戚庆云侯、寿宁侯家人侵牟商利等罪,有直声。正德元年(1506年),吏部尚书马文升致仕,朝廷推举候选人。御史王时中反对举荐闵圭、刘大夏,刘茝则上疏反驳。当时刘瑾摄政,尽召孝宗老臣归还,并以其党羽替代。刘茝反对,因忤逆旨意被夺俸三月。当时,刘健、谢迁致仕,刘茝与刑科给事中吕翀抗章乞留,言语伤及刘瑾,被下诏狱鞫治、廷杖削籍。刘瑾伏诛,刘茝起用为金华府知府,有治行。嘉靖初年,改长沙府知府,升江西按察使司副使,卒于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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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选明诗姓名爵里【生卒】:1503—1559 【介绍】: 明浙江乌程人,字师望,号午塘。闵圭从孙。嘉靖十一年进士。授编修。累官至南京礼部尚书。有《午塘集》。
字师望,乌程人。嘉靖壬辰进士,历官南礼部尚书赠太子少保有午堂集维基
闵如霖(1503年—1559年),字师望,号午塘,浙江湖州府乌程县织里镇晟舍人,军籍,祖籍山东兖州府济宁州,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八名举人,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三名,二甲第五十九名进士。工部观政,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升侍读学士,升太常寺卿,掌国子监祭酒事。历官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掌翰林院事,教习庶吉士,改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事,仍教习庶吉士。三十五年(1556年)升南京礼部尚书,三十八年(1559年)卒,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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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2—? 【介绍】: 明浙江乌程人,字安卿。闵圭孙。嘉靖十年举人。十四年,授应天府通判,政尚简易。以忤上官,调两淮运判,转荆州府通判,筑堤防水,人称闵公堤。民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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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1—1595 【介绍】: 明浙江乌程人,字时良,号印川。嘉靖二十九年进士。四十四年,任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与总理河漕朱衡共开新河。以丁忧去。隆庆四年,主持塞邳州、睢宁决口。后坐事被劾罢。万历五年,河、淮大决。次年,张居正命主治理。时黄水北流,全淮南移,季驯塞决口,筑堤防,借淮之清刷河之浊,筑高堰束淮,使河、淮并流,以浚海口。次年工成,进工部尚书。张居正卒,季驯以党庇居正,落职为民。十六年,再起总督河道,加工部尚书。前后四奉治河之命,历二十七年。有《河防一览》、《两河经略》、《两河管见》。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时良,乌程人,嘉靖庚戌进士,除九江推官,擢江西道御史,历佥都御史,治河,累官南兵部尚书,罢归,起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总理河道。有留馀堂集。维基
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汇沮村(今湖州吴兴环渚街道常溪村)人古称槐溪,因村周多槐树而名。东晋后易名汇沮,取溪水会合之意,南朝宋元嘉间,有孝廉潘综舍命救父,因事迹感人而被朝廷诏旌纯孝里,2002年外溪与西邻常田圩合并,更名为常溪村。,归安县民籍,祖籍江南西道婺源(今江西)十二世祖仲阳,仕唐宦居闽之建阳。十八世祖逢辰,唐末再徙婺源之桃溪。三十世祖万,元末回迁汇沮。,水利专家,同进士出身。潘季驯父名潘夔,母闵氏,为刑部尚书闵圭之女,亦有研究者认为是闵氏是闵圭的孙女,闵圭次子闵闻的次女。潘季驯有三个兄长潘伯骧、潘仲骖、潘叔骏。自幼聪慧,七岁能写文章,补博士弟子。为归安县学贡生。浙江乡试第九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中庚戌科会试第一百十三名,三甲七十三名进士。初授九江推官,三十三年正月擢升江西道御史,三十八年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四十一年六月提调北直隶学校,四十二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次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不久因丁忧去职。隆庆四年(1570年)河决邳州、睢宁,起故官,再任总河,塞决口。次年报河工成,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去。万历四年(1576年)夏再起官,巡抚江西。次年召为刑部右侍郎。万历六年(1578年)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九月兴两河大工,次年工竣,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万历八年(1580年)春,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改刑部尚书。张居正身后被抄家,长子张敬修自缢死,全家饿死十馀口。潘季驯看不下去,上疏明神宗说,“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皇帝看了不高兴。后被御史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有官员为他鸣不平。万历十三年(1585年)夏四月,天遇大旱,御史蔡系周上疏谓:“古者朝有权臣,狱有冤囚则旱。今李植以至尊胁廷臣,专权之渐也。且御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实由于此。”在家乡筑有潘公桥。万历十六年(1588年)黄河大患,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复官右都御史,总督河道,万历十九年(1591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次年,以病辞休。归后三年卒,葬于今湖州八里店镇三墩村曹家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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