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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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全台诗
董正官(?~1853),字钧伯,又字训之,云南太和(今云南大理)人。清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曾任福建安溪、常泰、云霄等县职务。道光二十九年(1849)十一月十七日,由霞浦知县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捕粮通判,又授噶玛兰通判。为政勤慎,曾于数月间结讼牒六百馀件。噶玛兰通判任内,常亲临厅属各隘,督责防番事宜。又亲任噶玛兰仰山书院山长,化育当地士子。咸丰三年(1853)八月十四日,吴磋抗清事起,董氏前往征讨,抵大陂口,中伏,自刎而死。朝廷赐恤,世袭云骑卫。厅民设位,附五榖厅祀之。董正官曾令邑中生员李祺生续编《噶玛兰厅志》,且列名监修。其诗多收录于《噶玛兰厅志》。〖参考《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时期》,台北: 国家图书馆,2001年。〗(施懿琳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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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官(1798年6月23日—1853年9月16日),字钧伯,又字训之,号史城、质甫,云南太和(大理)人,同进士出身。
道光十三年(1833年)登癸巳科进士,历任福建安溪县、长泰县、霞浦县、云霄厅等知县,期间严守海疆、热心办学、勤察办案,道光十四(1834年)以优异政绩提升为云霄厅同知。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十一月十七日,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通判,又授噶玛兰厅通判。
咸丰三年(1853年)朝廷因军粮不济,向富绅筹借劝募并向民间收购仓谷,因而刺激米价高涨,引发民怨。
且官方收购价格过低,势同变相徵收,造成官逼民反局势。
当时吴磋、林汶英召集群众以梅州(今宜兰市梅州里)为据点,抗拒官府贱价蒐购粮食。
八月十四日夜,董正官会同营都司刘绍春围捕吴磋等义民,当时义首林汶英通知吴磋防范,吴磋乃派王强等人埋伏于斗门头树林,待董正官通过时将其刺杀并割断首级。
之后首级滚落到韭菜园里,是台湾俗谚“董大老吃韭”、“董大老死埤口──有功打无劳 ”的来源。
事闻旌忠烈予云骑尉,世职恩骑尉世袭,诰授奉政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