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刘志(1503年—?),字宁卿,山西平阳府翼城县人,民籍。嘉靖七年戊子山西乡试第七名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三百十三名,登进士第二甲第五十五名。授户部主事,转员外郎。孤介寡合,不谒权贵。升陕西按察司佥事,转布政司左参议。清操不染,执法不扰。父刘[王田]疾,恳疏终养,朝夕不离父侧。父肩舆行田野,志携盒随之。事继母曹,同寝食者三十年如一日。邑有利弊则达之上官,不自引嫌,邑人追颂至今,与王泰同称大人焉。御史喻时目之为古君子,都御史榜其门曰:「孝廉」,祀乡贤。
吴维东,字宾旭,号表海,直隶广平府成安县人,民籍。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顺天府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中式甲辰科进士。吏部观政,三十五年任户部河南司主事,三十七年宁武管仓,又通州管仓,两主国计,狷洁无所染。三十八年升员外郎、郎中,三十九年升荆州府知府。时议收故相张居正地充王田,田久变价属民间,维东力请正之。四十三年六月擢常镇兵备副使,四十四年调任陕西副使,以剿贼持议,忤抚军,四十七年以考察罢归去职。天启五年(1625年)起补山西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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