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瑜(1554年—1623年),字绍明,直隶永平府人。官至刑部侍郎。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顺天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累迁工科都给事中。帝于射场营建乾德台,白瑜抗疏力谏,又再疏请斥中官王朝、陈永寿,神宗极度不满。白瑜又论治河当专任,被责,谪广西布政使照磨。以疾归。光宗即位,起为光禄寺少卿,三迁太常寺卿。给事中倪思辉、朱钦相,
御史王心一以直言被谪,白瑜抗疏论救。天启二年(1622年),由通政使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次年进左侍郎。卒于官。赠尚书。《
明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