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曾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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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浙江缙云人,字宗楷。宣德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为尚书魏源器重。金濂代源,以刚严慑下,棠与辩论是非,谴诃不为动。濂亦敬之。进员外郎,录囚南畿,多所平反。景帝时巡抚广西,谢病归,不携岭表一物,以清廉闻名。
明诗纪事·乙签·卷十六
棠字宗楷,缙云人。宣德庚戌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超擢本部侍郎,巡抚广西,有《蒙斋集》。 田按:宗楷在刑部以善听断名于时,超拜侍郎,巡抚广西,有惠政。以思明土知府黄冈为庶兄厷所杀,宗楷廉得其实,狱已具。厷使人走京师,请景帝废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厷都督同知。遂不得竟其狱,谢病归。诗有陶、韦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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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棠,字宗楷,浙江缙云人。
明朝官吏、进士出身。
宣德五年(1430年),李棠中进士,授刑部主事,为刑部尚书魏源、金濂所器用。
晋升为刑部员外郎,多所平反,进郎中。
景泰年间,升为侍郎。
随后巡抚广西,提督军务。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黄钧嗣位,为庶兄黄矰使人杀灭家族,并以盗乱诬告。
李棠率右参政曾翚、副使刘仁宅捉捕。
黄矰则派人进入京师,上书请明景帝废太子,立己子。
明景帝大喜,则立升黄矰为都督同知,免除其罪。
李棠得知后郁郁,累疏请求借病归乡,却不领岭表一物,以示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