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生卒】:1470—1542 【介绍】: 明苏州府吴江人,字静之,号讱庵。吴洪子。正德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中,刚直不挠,为权贵所不喜。巡抚河南,以河南惟河患最甚,遂根极利害,著《汾河通考》。宗室将军朱祐椋招纳亡命,侵掠民间。山疏免为庶人。旋被祐椋诬,左迁浙江参议。后以佥都御史巡抚四川,论罢不职武臣。晋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军务。官至刑部尚书,以论翊国公郭勋触帝怒,免官归,道卒,谥忠襄。
字静之。尚书洪子。正德戊辰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南赣河南四川巡抚进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追谥忠襄维基
吴山(1470年—1542年),字静之,号讱庵,南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县)人。官至刑部尚书。吴洪之子。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一百二十一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历任员外郎、刑部郎中。正德十五年,外任山东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担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次年改江西左参政。嘉靖六年,任福建按察使。嘉靖八年,改江西左布政使。嘉靖十年,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嘉靖十三年,贬为浙江右参议,次年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同年授应天府府丞。嘉靖十六年,授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等地。嘉靖十七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嘉靖十八年,授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左。嘉靖二十年,升为刑部尚书。
人物简介
维基【生卒】:1476—1524 【介绍】: 明苏州府吴江人,字瞻之。吴洪子。正德三年进士。历工科给事中。尝因乾清宫灾,上疏请视朝、讲学、斥养子、出番僧等十数事。嘉靖初官四川布政司右参政,督粮储。与诸守令约,不得以赢耗害民,又遍行所属地方,考察粮储。卒官。
吴岩(1476年—1524年),字瞻之,南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吴江市)人,匠籍。治《易经》,行二,由县学增广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联捷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九十一名,第三甲第十三名进士。授行人,六年八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十一年十月升户科右,再升刑科左,十四年五月累升工科都给事中,嘉靖即位,十六年八月升迁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嘉靖三年(1524年),奉表入贺,卒于途中,年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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